北方網消息:據悉,使用交通監控攝像裝置攝錄交通違法車輛的影像資料只能認定車輛號牌和外形,而無法認定車輛駕駛人狀況,因此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確規定如無法確定駕駛人,車主就要承擔法律責任,接受機動車交通違法處罰。有車族讀者劉棟“傾訴”說,前幾天,朋友借他的車外出,沒想到,因走禁行路被交警攝錄了,無奈自己只好“代人受過”,接受處罰。據瞭解,因將車借給他人駕駛而被攝錄代人接受交通違法處罰的人很多。爲此,交管局提示有車族和駕駛員:切莫輕易將車交給或借給他人駕駛,遇有朋友借車千萬叮囑不要有交通違法行爲,以免事後受冤添煩惱。
新聞鏈接:避免代人受罰小竅門
開公車和出租車的司機每天要記工作日誌,私家車在車上備一個行車記錄本也很必要。如果在報紙上發佈的交通違法車輛牌號公告中查到了自己車輛違法記錄,趕緊翻翻記錄本,通知駕車人去“鏟單子”,讓真正的違法人去接受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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