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北京市檢察院一分院對某重點高校大學生劉某涉嫌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審查完畢,正式批准逮捕。
21歲的劉某是北京某重點高校學生。劉某交代,2003年5月,在學校用自己的筆記本電腦設計了一個網頁,又在時代數據網絡公司申請了多個域名,租用100兆的託管空間。此後開始只是貼一些一般的生活照片,後來想利用網絡掙點錢,就用刺激性圖片來吸引訪問量,從中聯繫一些廣告,這樣就能從做廣告的客商那裏掙點錢。劉某下載自稱是網友自拍的照片,放到自己設計的“真實空間”欄目中的“激情自拍”,做成自己的頁面放到服務器上,供人點擊、瀏覽。這些照片有一般的生活照、有三點泳裝照、裸體照片。圖片每週更新一次,每次100張左右。
從2003年9月份到2004年6月,劉某一共掙了2萬多元。案發後,其所就讀的學院黨委兩次向公安機關遞交書面意見,要求考慮其爲在校學生,辦網站初衷是爲減輕家庭負擔,解決學費、生活費,希望能夠從輕處理。劉某的同學及家長寫給公安機關的信,敘述對劉某良好評價及其家境窘迫的經濟狀況。
檢察機關認爲,犯罪嫌疑人劉某以牟利爲目的,從互聯網上下載500餘張淫穢圖片張貼在自己製作的網站上,並上網牟利的事實存在,以劉某涉嫌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正式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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