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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4日從河南省澠池縣人民檢察院獲悉,河南省黃金管理局原黨組成員、紀檢組長水國芳因涉嫌貪污、受賄一案,於9月3日被澠池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
現年50歲的水國芳,男,曾任河南省黃金公司技工學校常務副校長、校長,河南省黃金管理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1995年8月23日至2001年10月8日長達6年多的時間裏,水國芳利用擔任河南省黃金技校常務副校長、校長的職務便利,趁該校在靈寶市文峪金礦、洛寧縣虎溝金礦和上宮金礦建立實習基地之際,讓人以黃金技校實習坑口的名義開採黃金,逃避國家黃金礦山整頓,先後5次收受賄賂共計23.42萬元。同時,1998年2月,水國芳還將人贊助給河南省黃金技校的6萬元福利款非法佔爲己有。
澠池縣人民檢察院審查後認爲,水國芳利用擔任黃金技校常務副校長、校長的職務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爲他人謀取利益,並侵吞公款,已構成貪污罪、受賄罪,遂於2004年9月3日向澠池縣人民院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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