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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手記
許多人都知道販賣海洛因、搖頭丸、冰毒等毒品是犯罪,卻不知道罌粟殼也是毒品,販賣罌粟殼同樣會給社會帶來危害,同樣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而唐明就是因爲他的無知被判處15年有期徒刑。
唐明今年50歲,已經在監獄裏服刑6年了。對於他的犯罪,唐明歸結爲無知和不懂法。採訪的整個過程,唐明始終含着淚,他說自己上有80多歲的父母,下有未成年的孩子,在家人正是需要他的時候,而他卻犯下如此無知的錯誤,而這一步錯得太離譜了。這些年唐明心中始終伴着悔恨,在獄中,唐明看的最多的就是有關法律的書籍,他說,他入獄幾年,比他入獄前幾十年懂的法律知識要多得多。他特別希望“外面”的人們也能多學點法律,別以爲這些離自己很遠,更別等到犯了法,纔到獄中去補上這一課。
唐明說這話時特別真誠。
販賣罌粟殼當場被抓
我是1970年參加的工作,當時我被分配在本市的一個汽車修理廠,應該說我的這身手藝都是那個時候學會的,從機器的鑄造到維修都是拿得起來的,事實上這些纔是我最基本的生存技能。
1990年,廠裏的效益不太好,我就下海自己開了一個修理廠和小五金廠,生意還算不錯,家裏的條件也慢慢地好起來。對了,我是父母惟一的兒子,孩子又小,所以我是全家人的支柱。我好,他們就好。
事情還得從1997年說起,經朋友介紹,那年我認識了三個湖南人,他們在天津做小百貨生意。他們做百貨批發,每天都需要送大量的貨物,就想和我合作,用我的車給他們送貨。當時我的修理廠和小五金廠已經走上了正軌,用不着我每天在廠裏盯着,於是我就每天上午給他們送貨,下午再去照看自己生意。
三人經常到本市寧河批發小百貨,途中常到一家飯店用餐。每次吃飯他們三人都會要一大碗炸辣椒,時間長了,飯店老闆就知道了他們的習慣,於是每次來吃飯時,老闆都會免費贈送一碗炸辣椒。慢慢的,大家就和老闆混熟了。
1998年6月底,我和他們幾人送完貨後,又到那家飯店吃飯,老闆悄悄地和其中一位姓陳的湖南人嘀咕了幾句,後來他告訴我們,老闆想要些“枯殼”兒作爲調料,正好他們那兒有,下次運貨的時候給老闆捎點兒來。當時我並不知道他們說的“枯殼”就是罌粟殼。
1998年7月初,他們從湖南老家購買了125千克的罌粟殼,並連同其他貨物一起運到本市,貨到後,我用車將這些東西運到他們幾人居住的一家旅館。7月中旬的一個下午,我和其中一位湖南人來到那家要貨的飯店,商定以每千克190元的價格成交。當晚11點多,我們把用麻袋裝着的51千克罌粟殼運到飯店老闆指定的地點,其餘的74千克藏在我們家裏。讓我們萬萬沒想到的是,在我們正在交貨時,被從天而降的公安幹警當場抓獲。
因我的無知被判處15年有期徒刑
說實話,被抓時,我的第一想法是,“壞了,東西肯定得沒收,說不定還得罰點款,這次賠了。”當時我只知道罌粟殼是禁止出售的東西,一些飯店用它做“調料”,它可以讓顧客經常來吃飯,所以不能明目張膽地販賣。我不知道罌粟殼中含有鴉片成分,屬於毒品,更不知道這是犯法。
後來,我被關押在看守所等待審判,當時我依然幻想罰點款也就出去了。可當我得知,公訴機關以我犯有販賣毒品罪進行起訴時,我傻了。我一直覺得毒品離我那麼遙遠,我甚至從來都沒有見過毒品,我真的販毒了嗎?
一年後,人民法院對此案進行宣判,在法庭上我的心一直在狂跳,我不知道等待我的是什麼,害怕聽到我的名字,當時我緊張得幾乎窒息了。
“某某幾人,販賣毒品罌粟殼,其行爲均已構成販賣毒品罪,且販賣毒品數量大,應根據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及參與犯罪的程度等,依法分別予以處罰……被告人唐明犯販賣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並處沒收財產5000元。”當我聽到法官念完判決後,我的頭嗡的一聲,眼前一黑,險些栽倒,我想我這輩子完了。我怎麼也沒想到會有如此嚴重的後果,十五年,我真的要在監獄裏度過十五年嗎?
此次案件,因販賣罌粟殼被判入獄的一共有七人,最高刑期是無期,最低是犯運輸毒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我相信,他們中有的和我一樣,並不知道販賣罌粟殼是違法行爲,我們都爲我們的無知付出了慘重的代價。
知法懂法別做違背良心的事
說實話,入獄後很長一段時間,我都無法從陰影中走出來,我覺得自己曾經那麼遵紀守法,那麼守法經營,我甚至認爲自己是正人君子,可以出污泥而不染。包括自己父輩在內的幾代人連派出所都沒進過,可是我爲什麼卻犯下如此嚴重的罪錯,一下子就進了監獄呢?我想不通。
入獄後,我看了大量有關法律的書籍,監獄還開設了各種技能培訓,而我選擇的科目還是法律,我覺得只有知法懂法,才能更好地生活。通過學習我知道自己的確犯了不可寬恕的罪錯,我想,當時我雖然無知,不知道販賣罌粟殼違法,但畢竟我知道,那不是好東西,讓老百姓吃後上癮,那不是害人,不是缺德嗎?
其實入獄後,讓我焦慮和不安的不是因爲自己身陷囹圄,而是因爲自己上有老下有小,我是全家人的依靠。我入獄時,父母都是80高齡的老人,我是他們惟一的兒子,而我的兒子只有13、4歲,正上中學,在父母和孩子正需要自己的時候,作爲一個男人非但什麼忙也幫不上,還得讓他們牽腸掛肚。真是想起來心裏就疼得難受。
我入獄,對我的家人是場災難,對父母更是個嚴重的打擊,父母來看我的時候說:“你入獄就是我們入獄呀!”去年,84歲的老父親因腦溢血去世了,我作爲他惟一的兒子無法在他牀前盡孝,他走的時候,連個“打幡兒”的人都沒有。
我能夠支持下去全靠親人的關心,妻子和孩子每個月會見日都會風雨無阻地來看我,給我帶來生活用品和關心。現在家裏的生活一定很苦,我入獄後,車因爲是運輸工具被沒收了,修理廠和小五金廠也隨之關門,孩子還要上學,真不知道他們是怎麼過來的。
針對我的情況,獄警一遍一遍不厭其煩地給我講道理,還根據我的特長給我安排了相關的勞作。現在我在獄中的勞作是機修,修好和改進了許多設備,而我也得到了相應的獎勵,已經有過兩次減刑了。現在還有不到六年的時間我就可以出獄了,我還是有機會的。
現在我不再怨天尤人,我惟一想做的就是好好改造,爭取早日回到社會,與家人團聚。我更想說的是,要知道懂法,別做違背良心的事。
獄警說法
“許多犯罪是因爲無知。”天津市監獄六監區的李寶艾警官這樣說。
人可以對世界上的很多事情無知,但對法律的無知卻會讓人付出慘重的代價。唐明的無知使他付出的是 15年的自由。也正是因爲此,唐明在監獄組織的法律知識學習中非常認真,尤其今年是服刑人員普法教育年,唐明不僅自己認真學,還爲監區開展普法教育出了不少力。
李警官告訴我們,唐明的表現很突出,已經兩次被減刑了。他擅長機械維修,經常自己鑽研技術,搞技術革新,在勞作中不僅節約原材料,而且提高了產品質量;他還寫一手好字,在監區的各種活動中都是活躍分子。可以說,唐明在用自己的雙手彌補因無知給社會造成的傷害。我們相信,出獄後,唐明肯定不會再爲無知付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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