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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知識產權局張勤先生今天上午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在很早前就開展了降低知識產權刑事犯罪門檻的研究工作,並且初步方案也已經基本擬定,所以吳儀副總理有把握承諾,在今年年底之前出臺這個司法解釋。
在國務院新聞辦舉行的記者招待會上,張勤還解釋說,至於爲什麼我們要降低刑事處罰的門檻,這並不說明我們過去的標準定的不合理或者說不符合國際標準。
張勤說,國際上有一些朋友有誤解,是因爲國外通常的知識產權保護的做法是走司法的途徑,因此,他們很小的案件都會到法院去。中國爲了加大對知識產權保護的力度,建立了行政和司法兩條途徑並行運作的管理模式,所以,很多案子比較小、情節比較輕的案件是在行政的途徑裏頭進行解決。
張勤還稱,考慮到中國目前知識產權侵權的現象仍然十分嚴重,中國決定進一步降低司法執法中刑事處罰的門檻。從這個意義上講,針對中國知識產權的現狀而言,我們進一步降低門檻,當然說明我們過去的門檻相對於中國的建設而言定的高了,需要進一步降低,但是,並不意味着和國際水平比較,我們定的太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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