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務院總理溫家寶6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會議聽取了國土資源部關於制定全國危機礦山接替資源找礦規劃綱要有關情況的彙報,審議並原則通過《全國危機礦山接替資源找礦規劃綱要(2004-2010年)》。
會議認爲,新中國成立以來,經過50多年的努力,我國礦業得到長足發展,爲國家建設做出了重要貢獻。但現在一批礦山資源枯竭,接替資源不足,其中煤礦、有色金屬礦產尤爲突出,直接影響到經濟的可持續發展與社會穩定。探尋新的接替資源,延長礦山壽命,提高礦產資源對經濟發展的保障能力,已是當前一項緊迫任務。
會議指出,開展危機礦山接替資源找礦工作,必須制定總體規劃,根據市場需求確定工作重點;必須注重綜合研究、設計和評價,儘量採用新技術、新方法;必須科學論證,講求經濟效益;必須充分發揮現有地質隊伍的作用,繼續推進地質工作管理體制改革;必須運用市場機制,把國家必要扶持與企業自身發展結合起來。
爲此,要切實抓好以下工作:一是重點部署重要礦山接替資源勘查工作;二是優先安排具備資源條件和市場需求的大中型礦山的探礦,延長礦山服務年限;三是以礦山外圍和深部找礦爲主,努力擴大危機礦山的保有儲量;四是統籌兼顧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積極促進礦業體制改革;五是提高資源綜合利用水平,保護生態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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