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驚社會的香港鳳凰衛視董事局原副主席週一男“滅門”血案6日在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羅軍、張濤、鄭安、胡鋼、吳遠翠以非法佔有爲目的,結夥入戶搶劫,數額巨大,構成搶劫罪。上述5被告人搶劫後殺人滅口,構成故意殺人罪。被告人謝家政明知羅軍提供的銀行卡是犯罪所得的贓物,仍爲其提取現金,構成轉移贓物罪;被告人王波明知吳遠翠是犯罪嫌疑人而爲其提供隱藏住所,構成窩藏罪。
根據庭審調查,今年5月初的一天,吳遠翠應邀在被害人之一向永進家中打牌。這時吳的同鄉羅軍打來電話,向永進就要吳遠翠叫羅軍過來一起玩牌。羅軍見向永進家非常富有,就起了歹心,並向吳遠翠打聽向家的生活規律。本無正當職業的吳遠翠同意做“眼線”,由羅軍找人具體實施搶劫。此後羅軍還利用打牌到向家“踩點”,並糾集張濤、鄭安、胡鋼,商定搶劫得款超過100萬元就殺人滅口。
據公訴機關指控,今年5月26日下午4時許,吳遠翠見向永進家只有保姆林靜一人在家,當即打電話告知羅軍。羅軍遂與張濤、鄭安、胡鋼攜帶事先準備好的作案工具。羅軍、張濤假裝送水騙開房門,入室後將林靜捆綁。接着,鄭安、胡鋼進入房內。而後,羅軍在被害人居住的信託花園門口守候,見事主向永進及4歲女兒楊小燕以及向的丈夫週一男先後從外回來,即告知張濤、鄭安和胡鋼。待向永進、週一男等人進入房後,三人合力將向永進、週一男制服後捆綁,搶得鉑金鑽戒一枚、人民幣1萬餘元及銀行卡、存摺等財物,同時逼問銀行卡的。晚11時許,暫住該處的週一男公司會計黨振江回來。張濤、鄭安遂對其進行毆打併將其捆綁。與此同時,羅軍持搶得的銀行卡到銀行櫃員機查詢餘額並提取現金。當羅軍發現其中一張銀行卡內有人民幣600餘萬元時,遂授意張濤等人按事先的商定,將黨振江、楊小燕、週一男、林靜、向永進等5人全部殺害滅口。
作案後,被告人羅軍、張濤、鄭安、吳遠翠持搶來的銀行卡,在深圳幾家大商場瘋狂刷卡消費,在一天內購買鑽飾、金飾、手機、攝像機等大量貴重物品,共花費人民幣63萬餘元。羅軍還用搶來的銀行卡在櫃員機取款3次,共得人民幣29000元;張濤用搶來的銀行卡在櫃員機取款一次,得款人民幣7000元;鄭安用搶來的銀行卡在櫃員機取款,得款人民幣500元。
5月27日上午,羅軍叫被告人謝家政從惠州來到深圳,將搶來的兩張銀行卡交給他。謝家政在明知銀行卡系搶劫所得的情況下,兩次到銀行共取款5萬元。事後,羅軍給謝家政人民幣1萬元,並將兩張銀行卡留給謝。後來,謝家政用這兩張銀行卡取款人民幣6000元。
同日晚,吳遠翠潛逃到東莞市長安鎮找到被告人王波,並告知自己在深圳參與搶劫的事實。王波當天仍將吳遠翠留宿在自己住處,第二天又將吳帶到其親戚處留宿。
在6日的庭審中,面對公訴機關鐵證如山的指控,7名被告人對基本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經過一整天的開庭審理,審判長宣佈休庭,法庭將合議後再擇期作出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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