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將加大對地下接生的打擊力度,對非法行醫者接生可處最高10萬元的罰款。這是廣東省衛生廳近日答覆廣東省政協委員、錦繡香江集團總裁翟美卿的有關提案時透露的。
翟美卿在提案中反映,2002年廣州流動人口婦女的分娩數達到3.5萬人,佔全市總分娩量的44.27%。但是,不少懷孕的打工妹爲了省錢而到私人診所找遊醫接生。由於衛生條件差、醫療質量低劣,流動人口孕產婦在非法接生場所的死亡率竟高達50%左右。
廣東省衛生廳表示,今明兩年,廣東將在廣州市等5個流動人口集中的城市和韶關市曲江縣等10個邊遠貧困山區縣,實施降低孕產婦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兒破傷風項目。擬到2005年,全省孕產婦死亡率在2000年基礎上下降一半,並基本消除新生兒破傷風。這一項目省級經費初步預算爲560萬元,主要用於對項目單位人員的培訓、健康教育和省級監督指導。
在對提案的答覆中,廣東省衛生廳還表示,對未持有《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而從事醫療活動(含接生)的非法醫療機構或醫師行醫的,按屬地管理原則由各地衛生行政執法部門會同有關部門予以取締,沒收其違法所得及藥品、器械,並處以最高10萬元的罰款。(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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