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貿易組織給了各國制裁美國的堅實理由,但回顧歐美雙方爭執了30餘年的《外銷公司法》的最終處理結果,制裁大棒恐怕又將是『高高地舉起,輕輕地落下』
國際先驅導報駐華盛頓記者王振華報道在世界貿易組織8月31日宣布授權歐盟以及其他一些國家對美國進行貿易制裁後的當天,美國政府就對此作了一番表面不反對、實際上『不買賬』的表態。從當前看,世貿組織裁決有了,制裁的法律依據也就有了,但是制裁美國誰帶頭?這還是一個不小的問號。
美國視制裁如無物
代表美國政府就世貿組織裁決表態的是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它的立場很清楚:一是美國政府執行的是保證美國工人和農民能夠進行公平競爭的貿易政策;二是世貿組織的裁定不會影響美國政府繼續執行其對在美國市場銷售不公平傾銷和補貼商品征收高關稅的貿易法律;三是伯德修正案只是涉及如何分配征收來的關稅問題;四是美國將履行其世界貿易組織義務。但美國政府將同國會一起以支持美國就業和美國工人的方式來履行這種義務。簡而言之,一切為了美國的利益,一切為了美國工人的利益。至於各國制裁不制裁,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不想談,好像此事與它無關。
目前,美國根本不能根據世貿組織的裁決對這一修正案采取行動的最大阻力來自美國國會。
在世貿組織作出上述決定後,國會內部反對聲四起,伯德本人更是加倍起勁地指責世貿組織乾涉美國國內的法律。美國政府和國會近年來在美國貿易政策方面頻頻對國外進口采取貿易保護措施,主要是出於國內經濟和就業形勢的考慮。
由於經濟全球化大潮的衝擊導致各國經濟相互依存關系越來越緊密,美國自由貿易政策也帶來了一些負面影響。這就是貿易逆差越來越大,生產國際化導致國內工作崗位外流。
據美國政府的統計,1997年美國的商品貿易逆差額僅為1826億美元。2003年猛增至5356億美元,去年增幅達23%。即使今年來美國國內就業出現較快增長,但是布什上臺以來的淨失業人數仍高達近百萬人。這對布什爭取競選連任和不少議員保住國會寶座很不利。因此,可以斷定,在大選年,美國國會和政府不大可能會屈服於世貿組織的裁定取消《伯德修正案》法律。
誰都舉不起制裁的大棒
目前擁有對美國實施貿易制裁授權的國家,包括歐盟在內,基本上都是美國最重要的貿易伙伴國,也可以說與美國經濟存在著共榮共衰的關系。美國擁有貿易逆差百億美元以上的幾個國家除中國外,其他為日本、加拿大、墨西哥、德國、愛爾蘭、意大利和法國。它們(除中國外)目前都擁有制裁美國的授權。這些國家中誰願意在制裁美國問題上帶頭呢?
盡管歐盟和日本在制裁美國上說過一些『硬氣』話,但實際上都留有相當的餘地,做出『什麼事情都還可以商量、不到萬不得已不願撕破臉皮』的暗示。歐盟貿易委員拉米在世貿組織做出授權當天即表示,希望美國盡快廢除備受爭議的《伯德修正案》以避免遭到制裁。歐盟發言人也表示這主要是想迫使美國遵循世貿組織規則。日本也表示了類似的態度,但同時又表示,如果日本想得到正式批准,對美國制裁的具體措施最起碼要到秋季以後。因此,從這樣一種情況看,各國只希望美國低下頭來服從世貿組織的裁決遵守世貿規則,並沒有就具體制裁做什麼准備。
過去的歷史也可以起到參考作用。比如,歐美雙方就《外銷公司法》的爭執已經有30餘年,筆墨官司打了好幾輪。世貿組織早在2002年8月就做出要求美國廢除此法的最終裁決,並認為歐盟有權對其進口的美國產品征收總額達40億美元的報復性關稅。歐盟早早就擬定了一份價值40億美元的報復清單,並於去年5月獲得世貿組織的批准。但據歐盟官員推算,歐盟實際對美國產品加征的關稅額,今年3月份為1660萬美元,12月份將增至4640萬美元,2004全年也只會達到3.15億美元。比預定的關稅額相差甚遠。相對於世貿組織授權的報復金額,歐盟的制裁規模顯然要小很多,而且如波音、微軟等從《外銷公司法》中受益良多的許多美國大公司都沒有在報復清單中出現。因此,人們都說歐盟對美制裁的大棒是『高舉輕落』。
許多分析人士認為,歐盟之所以沒有『痛下殺手』,除了政治方面的原因外,歐美經貿關系緊密,挑起大規模的貿易戰對歐盟也是不智之舉。日本與美國的關系也很類似。因此,這或許也可以成為此次制裁美國的最終結果的注腳。不管最終誰在制裁美國方面帶頭,甚至最終制裁是否『雷聲大,雨點小』或者『陰沈一陣,滴雨不下』,美國近來在世貿組織中頻頻敗訴倒是應該引起人們深思的。從鋼材進口高關稅到到棉花補貼,從對加拿大木材反傾銷到歐盟被授權制裁美國,美國在世貿組織中遭遇了一個接一個的失敗。口口聲聲標榜自由貿易的美國,恐怕應該檢討一下它的貿易政策和行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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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美國參議院議員伯德推出《伯德修正案》並獲得通過。法案要求美國政府把在反傾銷和反補貼案件中征收的懲罰性稅款直接補貼給利益受到損害的美國公司,而不是上繳美國財政部。據報道,2001年和2002年,美國以這種方式向美國公司補貼了大約5.61億美元,2003年一年為1.5億美元。
這一做法實際上是使美國公司得到了關稅和補貼雙重保護,因此受到了包括歐盟、日本、加拿大、巴西等主要貿易伙伴的反對。
世貿組織於2003年1月最終判定該修正案非法,並要求美國於當年12月27日前加以廢除。但美國沒有執行世貿組織的裁決。
歐盟委員會2004年1月15日正式向世貿組織提出申請,要求獲得對美國進行貿易制裁的授權,最終導致世貿組織31日作出這一最新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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