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因接吻就要被學校開除,這樣的規定已經不適用當前的學生管理工作。”北京某高校一位學生處負責人說。
在很多高校學生工作負責人看來,1990年制定的《普通高校學生管理規定》明顯與現實相牴觸。“國家對學生的管理規定多年沒有調整,老辦法的確不適應新的形勢,而新規定還沒出臺。”一位高校學生工作處負責人說。
與1990年相比,社會發生了巨大的變化,而高校學生管理工作顯然沒有跟上這一步伐,結果不少學生工作負責人對目前學生的管理工作只有兩個字形容———“頭疼”。
一位高校學生工作負責人舉個簡單例子:在目前情況下,學生之間如果發生兩性關係,學校的處理結果會很嚴重。問題是,現在高考取消了年齡限制,上大學變成了一個終身學習的過程。很多已經工作的人通過努力圓了自己的大學夢。他們中的多數人都已經成家,學校對這部分人該怎樣處罰?還有一個實際問題是,從法律角度說,超過18歲的學生已是成年人,發生兩性關係是他們個人的選擇,學校憑什麼干涉?
大學生同居是讓學校頭疼的一個問題。很多學校都有明確規定不能留宿異性。實際上,大學生同居現象不止在一所學校出現。在某種程度上,隨着學生租房羣體日益增多,同居已經變成一種默認。
“對這種事情,我們沒有辦法去挨家挨戶地查,只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高校學生工作處處長說。讓他擔憂的是,這種狀況不利於學校的整體管理。
既然大學生都是成年人了,那是否意味着學校可以不履行管理的責任?
“我不贊同成都的高校因爲大學生接吻而開除兩人的做法。問題的實質是一些過激的處理辦法沒有很好地適應當前形勢的變化。這種處理辦法,在某種程度上是迴避這個問題。但並不意味着學校可以迴避自己的管理責任。”一位高校學生處負責人說。在他看來,學校要管理學生,但是要講究方法。
他之所以強調學校的管理責任是因爲,儘管現在的學生已經超過18歲,可以稱爲成人,但是他們自我管理能力比較差,這個問題越來越突出。許多應該由大學生承擔的社會責任卻承擔不起來,比如最基礎的社會公德。他以同居爲例,“宿舍是集體的宿舍,做這樣的事情,不僅是對別人不尊重,也是對自己的不尊重。你怎麼能要求學校放棄對自己的管理職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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