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知道撞你那臺車的車牌號碼嗎?先拿1萬元!你不買也沒關係,回頭我可以賣給肇事司機。”車禍目擊者的一番話,讓傷者氣憤之餘也涼透了心。
律師認爲,目擊者這種賣線索的行爲已經涉及了犯罪,而且是涉嫌敲詐和包庇罪犯兩項刑事犯罪。
當街遭遇飛來橫禍
今年7月31日傍晚,魏強(化名)在瀋陽市第28中學附近橫過馬路時一輛藍色的桑塔納轎車從他的右側猛撞上來,巨大沖力將他撞飛,失去重心的他先是頭部撞到了汽車的擋風玻璃上,接着是肩、腿等處的巨大疼痛……當魏強恢復知覺的時候,發現自己已經躺在了醫院的病牀上,身上纏着厚厚的繃帶。他仍牢牢記着車禍發生時的瞬間:“當時車速太快了,我感覺那個司機根本就沒踩剎車。”
肇事逃逸車號成謎
魏強是後來才知道,就在他重重落在地上的時候,那輛肇事的“桑塔納”根本就沒有停車,肇事司機反而猛踩油門,加速逃離了現場。一些在場羣衆說,因爲事情發生過於突然,而肇事車輛跑得也太快,只看清了車牌上的最後兩位號碼。現場的熱心羣衆撥打了報警電話,急救車及時趕到,魏強被送到了瀋陽市腦科醫院進行救治。
車牌號碼公開叫賣1萬
當魏強正在爲肇事車逃逸而無計可施的時候,一中年男子聲稱自己在肇事現場記住了肇事司機的車牌號碼。魏強遂與之電話聯繫,但原本難以抑制的興奮卻被滿腔憤怒所取代———該男子雖然表示看清了肇事車輛的車牌號碼,也願意提供線索,但他提出條件———“想要車牌號碼必須用1萬元來‘買’!”
這位目擊者還得意地聲稱,如果不出錢“買”證據的話也沒關係,他還可以賣給肇事車司機。魏強立即拒絕了他的無理要求。
這次的車禍讓魏強足足在家修養了一個多月,所有的醫療費、營養費等各種費用都由他自己承擔了下來。昨日,當記者採訪他時,魏強的傷已經基本痊癒。當再次提起這件事情的時候,魏強依然覺得:“這種交易太赤裸裸了,無論在經濟上還是道德上我都不能接受。”
律師說法:
遼寧金源豐律師事務所副主任趙培文介紹,目擊者的這種行爲從法律意義上講已經涉及了犯罪,而且是涉嫌敲詐和包庇罪犯兩項刑事犯罪。另外,目擊者提出的這種交易是顯失公平的,假如交易成立的話,付款人也有權利在交易之後起訴他的“不當得利”罪。我國憲法明文規定,依法檢舉舉證是我國公民應盡的義務,該目擊者知而不報是沒有盡到公民義務,從另一種意義上講,這也是道德的淪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