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曝光後社會反響強烈王笑菊:天津老鄉真好
昨天,本網“62歲女港商因堅持國人身份遭毆打”的報道,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強烈反響。昨天下午,天津擊水律師事務所沈雁羣、盧同斌兩位律師已與王笑菊女士取得聯繫,並於昨晚趕到北京中日友好醫院與王女士進行了面談。沈律師在面談結束後向記者透露,他們將根據事態的發展爲王女士提供相應的法律支援。
氣憤:讀後提出聲援
沈律師告訴記者,昨天上午,看完報道後,沈律師非常激動:“每個有良知的中國人都不應忘記舊社會‘華人與狗不得入內’的侮辱,可沒想到在二十一世紀的今天,竟然又出現了這種事情。我們感到非常氣憤和痛心。所以我們與王女士取得聯繫,希望能在法律上盡我們的綿薄之力,爲王女士討回公道。”
律師:面對阻力做好準備
不過,沈律師還表示,他們也考慮到了接手此案會遇到很多意想不到的困難。沈律師說:“阻力應當會很大。這些阻力應該會來自四面八方,甚至一些相關部門。”因爲此事件牽涉港商,北京市僑聯、北京市外事局等部門都已介入,“是非常敏感的,可能會發生很多想象不到的事情,但我們都已做了充分的思想準備”。
昨晚:雙方溝通非常愉快
對於昨晚的面談,沈律師表示溝通非常愉快,且雙方一致認爲律師在此時介入是非常及時的,因爲隨着事態的發展,很多證據都會因爲人爲因素髮生改變,所以律師越早介入越好。
詳解索賠關鍵詞 王笑菊診斷若爲輕傷打人者可判三年徒刑
刑事責任
-輕傷:可判三年以下徒刑
對於刑事責任部分,沈律師解釋,據他初步判斷當事人應爲輕傷,如果警方立案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責任的話,應以涉嫌故意傷害罪對其提起公訴。據我國《刑法》規定,造成當事人輕傷的將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而酌情也可能會對肇事者進行三個月以上,兩年以下的管制或一個月以上半年以下的拘役。
-輕微傷:進行15天以下拘留
另外還有一種情況,如果最後的診斷爲輕微傷害的話,沈律師說,“那依照我國的《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警方應對肇事者追究刑事責任,即依《條例》對肇事者進行15天以下的拘留以及200元以內的罰款。
民事訴訟
-經濟賠償:參考最新標準
對於民事訴訟,主要是向肇事者追討經濟賠償。沈律師告訴記者,賠償主要包括醫療費、護理費、誤工費、交通費、伙食補助等,另外如果最終給當事人造成殘疾或其他嚴重後果的,還要追討精神損失費等。沈律師說:“這些費用的賠償方法在我國的刑事訴訟法上都有相關規定,而且最新修訂的標準已經取消了經濟賠償的上限,例如誤工費等,所有受害者的實際經濟損失都要一一予以賠償。”
-名譽賠償:特殊性決定可名譽索賠
另外由於此案的特殊性,沈律師提出,王女士可在提出損害賠償請求的同時,提出侵犯名譽權的賠償。沈律師解釋,如果最終可以確定雅寶大廈300號的女店員確實曾說過“是中國人就請出去”之類的話,那確實對當事人的心理及名譽等造成了損害,當事人就有權提出名譽賠償和精神賠償,我國的法律會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的。
人證是關鍵
沈律師也坦言,對於這場官司,目前有多大把握還不好說,要看事態如何發展和警方最終的調查結果。而如果接手官司,他們面臨的最大困難將是證據的蒐集。沈律師說,現有的物證主要是醫院的診斷證明,但這也只能證明王女士是在那個時間那座大廈裏受到了傷害,不能說明是誰打了她。“所以,關鍵的證據還是人證,但蒐集到有力的人證可能比較困難。”
昨天下午,沈律師就此案爲記者進行了簡單的分析。沈律師說,這場官司基本上分爲刑事和民事兩部分。如果警方經過調查最終立案,那麼這將是一場刑事附帶民事的官司,而如果警方不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責任,這場官司就會主要以追究民事責任爲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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