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爲“弄”輛出租車前去東北經營,三名男子在天津市騙乘一輛出租車後,殘忍地將司機勒死並拋屍河中,劫車潛逃。經偵查,三人於日前落網。今天上午,市二中院對該起搶劫案進行公開審理。據瞭解,被害司機的家屬提出了35萬餘元的附帶民事索賠。
公訴機關控訴稱,此次作案的三名男子均爲本市北辰區人,其中最小的馬某年僅21歲。三人中,37歲的郭某與24歲的劉某在案發前早已相識。郭某曾4次因盜竊被判刑,去年9月15日剛剛刑滿釋放。據瞭解,劉某從朋友處得知在東北開出租車很賺錢後,萌生了在天津“弄”輛車到東北經營的歹念。爲確保計劃順利進行,他找到了頗有經驗的郭某相助,案發當天,馬某又被郭某臨時拉來。今年3月24日22時許,三人經預謀,攜帶細鐵鏈等作案工具,竄至和平區解放南路泰達俱樂部附近,攔乘被害人劉瑞(化名)駕駛的夏利出租車,將其騙至東麗區華明鎮於堡村的金鐘河大堤上,對劉瑞進行毆打,後用鐵鏈將其勒死,拋屍於金鐘河內,搶走出租車(價值52510元)並開至遼寧省阜新市。後3名被告人分別被抓獲歸案。
公訴機關認爲,3名被告人的行爲已觸犯刑法,其中郭某系5年內又犯新罪,應從重處罰。
在公訴機關起訴追究3名被告人刑事責任的同時,劉瑞的家屬也提起了附帶民事賠償訴訟。據其代理人肖加輝律師介紹,劉瑞的妻子、父母及其年僅11歲的兒子共提出包括喪葬費、生活費、死亡賠償金、車輛損壞維修費在內的各項損失賠償共計35.1萬餘元。今日庭審定於9點30分開始,可還不到9點,被害人劉瑞的妻兒父母、兄弟姐妹們就來到了法院。據劉瑞的妹妹介紹,劉瑞今年34歲,下崗後家庭生活一直很困難,妻子沒有工作,身體也不好,11歲的兒子正在讀小學,爲了改善生活,事發前不久,劉瑞剛剛借錢買了新車,沒想到就出了這樣的事。如今,劉瑞的父母終日以淚洗面,妻子精神恍惚,就連他11歲的兒子也無心學習,上課時常走神,整日沉浸在對爸爸的思念中,據瞭解事發當晚8點45分,劉瑞開車行至大沽南路一帶時,見三名被告人在路邊打車便上前載客,三人謊稱到單位上夜班,劉瑞沒多想就答應了。當車行至金鐘河大堤時,三人見四下無人便下了毒手。
9點30分,庭審準時開始,三名被告人被帶上法庭接受審判。劉瑞的父母表示,希望歹徒能夠得到應有的懲罰,告慰兒子的在天之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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