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作爲國家的根本大法,對國家的根本任務、基本原則、根本制度、公民的基本權利和自由等作出規定,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
憲法的特點和內容決定了它在國家政治和社會生活中具有極其重要的地位,發揮着十分廣泛的作用,在依法治國進程中,更是發揮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依法治國,就是廣大人民羣衆在黨的領導下,依照憲法和法律的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保證國家各項工作都依法進行,逐步實現社會主義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這種制度和法律不因領導人的改變而改變,不因領導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變而改變。依法治國的核心是依憲治國。憲法規範和制約了國家權力、保證國家政權有序運行。憲法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則確立國家體制和建立國家機構,通過賦予立法機關、行政機關、司法機關充分而必要的權力,使國家政權在憲法設定的軌道上有序運行,避免國家權力運行中的“錯位”和“越位”;通過建立各種監督機制,防止權力的濫用;通過合理分配中央與地方的權力,保證在中央統一領導下,充分發揮地方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憲法是公民權利的保障書。憲法設專章規定了公民的基本權利,並通過經濟、法律等措施予以保障、落實。憲法是維護法制統一的依據。憲法是社會主義法制的基礎和核心,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居於統帥地位。一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牴觸。各種法律爭議和衝突,最終應當以憲法爲根據予以解決。
貫徹實施憲法,推進依法治國,必須切實維護憲法權威。維護憲法權威,要增強憲法意識,樹立憲法至上的觀念。全體公民特別是各級領導幹部,都要認真學習憲法、嚴肅執行憲法。要加強憲法的普及教育,特別是要將憲法教育作爲公職人員首先是各級領導幹部教育的重要內容。通過學習與教育,使大家掌握憲法基本知識,樹立和增強忠於憲法、遵守憲法和維護憲法權威的意識。維護憲法權威,黨的領導和表率作用是關鍵。黨領導人民制定憲法,黨又領導人民遵守和執行憲法,黨自身也要在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範圍內活動,堅持依憲執政、依法執政。維護憲法權威,要加強對憲法實施的監督。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監督憲法的實施,全國人大常委會解釋憲法。這是我國憲法的實施監督機制,應當充分發揮這一監督機制的優勢和作用。
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爲指導,以黨的十三屆四中全會以來十三年的基本經驗爲依據,根據黨的十六大精神,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修改憲法部分內容的建議》,第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根據中共中央的建議,審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草案)》,即將提請十屆全國人大第二次會議審議。這是維護憲法權威的重要舉措。實踐證明,憲法在改革開放的社會實踐中與時俱進、不斷完善,有利於更好地發揮它作爲國家根本大法的作用。爲了正確處理憲法的權威、穩定和與時俱進的關係,修改憲法必須堅持黨的領導,充分發揚民主,嚴格依法辦事,真正做到有利於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有利於發揮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有利於調動廣大人民羣衆的積極性,有利於維護國家統一、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有利於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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