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於二00四年九月二十日在北京召開。大會發表公報強調,這次會議的主要任務是貫徹中共十六屆四中全會精神,努力提高黨的紀律檢查工作能力,深入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爲加強中共執政能力建設提供堅強有力的保證。
全會指出,加強中共執政能力建設,關係中國社會主義事業興衰成敗,關係中華民族前途命運,關係黨的生死存亡和國家長治久安。提高黨的紀律檢查工作能力是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必然要求。各級紀律檢查機關要不斷提高適應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求的能力,提高對黨員領導幹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幹部有效監督的能力,提高依法執紀、依法辦案的能力,提高發展黨內民主、維護黨員權利的能力,提高協助黨委加強黨風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的能力。要模範遵守憲法和法律,模範遵守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嚴格執行辦案紀律和保密紀律。自覺接受黨組織、黨員和人民羣衆的監督,自覺接受民主黨派、社會團體和新聞輿論的監督,不斷加強自身隊伍建設,爲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宏偉目標作出新的貢獻。
全會強調,抓緊建立健全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是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反腐倡廉的重大任務。要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並舉、注重預防的方針,進一步加大反腐倡廉工作力度。要切實加強黨風政風建設,促進領導幹部廉潔自律。要以解決羣衆反映的突出問題爲重點,堅決糾正損害羣衆利益的不正之風;以查處發生在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中濫用權力、謀取私利的違紀違法案件爲重點,嚴厲懲處腐敗分子。要嚴格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確保中央部署的反腐倡廉各項任務的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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