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審計部門透露,到今年上半年,該省共查出問題資金37.6億元,其中違規金額19.82億元,管理不規範金額16.84億元,損失浪費金額0.94億元。
據瞭解,江西經濟責任審計已形成省、市、縣三級經濟責任審計制度,並建立了組織機構。至6月底,全省共建立經濟責任審計規章172件,已開展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縣以上審計機關有112個,覆蓋率達100%。
經濟責任審計還爲考覈、使用幹部提供了重要的科學依據。4年來,江西省組織部門利用經濟責任審計結果晉升947人、平調6361人、免職850人、降職72人、撤職40人。自開展經濟責任審計以來,全省共查出領導幹部個人經濟問題金額685.6萬元,建議給予黨政紀處分67人,移送紀檢(監察)機關處理的有99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的有3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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