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人民法院報報道,經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覈准,商洛市中級人民法院27在柞水縣對故意殺人犯簡學良執行死刑。
在法庭上,被告人簡學良表達了他的懺悔。
被告人簡學良曾因犯罪被判刑五年,後減刑一年釋放回家。他在陳述中說:“來之不易的自由使我倍感珍惜。我雄心勃勃地想幹一番大事,但事與願違,世態的炎涼、人情的冷暖,就像一盆冷水將我的希望之火潑得灰飛煙滅。親朋好友和鄰里四舍一改往日的友情,見我就像遇瘟疫一樣逃得遠遠的,我在碰到困難時得不到幫助,只好遠赴河北打工。缺乏父愛的一對兒女幼小的心靈受到極大的創傷,致使他們的智力比同齡兒童低下,人前怯懦,這些對於他們以後的正常成長和正確人生觀的形成有着極大的障礙。”
簡學良懺悔說:“重獲自由的我很想忘記過去的一切。如果能夠正視人生、能夠化干戈爲玉帛,就不會走上重新犯罪的道路。但一切都晚了。牢獄之災的陰影,生活之重擔以及人們的鄙夷仇視,使得我的人生座標指向了罪惡的深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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