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再過兩天就是“十一”黃金週了,天津市即將掀起新的一輪旅行出遊的熱潮。爲規範和維護“十一”黃金週的旅遊市場秩序,中國國家旅遊局日前發佈通知,要求“要堅決打擊非法經營旅行社業務……要重點查處‘黑社’、‘黑店’、‘黑車’和‘黑導’等無證經營行爲,打擊非法‘陪遊’、‘伴遊’等醜惡現象……”
然而,“城市調查”記者在採訪中發現,儘管國家旅遊局特別提出要打擊非法“陪遊”現象,但隨着國慶節的日益臨近,以“誠聘私人陪遊”爲主要內容的小廣告明顯增多。更有甚者,本市某些“俱樂部”、“酒店”還在公開招聘“私人陪遊”……
那麼,“私人陪遊”究竟是一種什麼性質的行爲,它是否爲法律所允許?在“陪遊者”當中,女性佔了絕大多數,她們如此熱衷於“陪遊事業”,究竟是爲了什麼?經過深入的調查走訪後,“城市調查”記者對本市“私人陪遊”現象進行了一番全方位的“掃描”。
直擊
鏡頭1一根電線杆貼了13張“陪遊”廣告
“高薪誠聘:黃金週期間,本酒店爲拓展業務需要,現誠聘公關人員和私人陪遊,月薪4000元,外加小費提成,平均月收入上萬元。聘用條件:性別:女;年齡:18歲到35歲之間;思想開放、外貌氣質條件優者優先錄用、待遇從優。陪遊工作可以專職或者兼職。電話報名時間:6:00-20:00,聯絡人:133××××××××金小姐。”
這則廣告被貼在中環線友誼路附近路段的一根電線杆上,在這裏,記者見到了正在清除非法小廣告的張師傅。張師傅告訴記者,現在快到國慶節了,新貼的小廣告大多數都是招聘“私人陪遊”的。“這些烏七八糟的小廣告用的都是大紅大綠等搶眼的顏色,其中所暗含的色情味道是人所共知的,非常有礙觀瞻。”
記者細數了一下,這根電線杆上上下下竟然一共粘貼了13張“陪遊”廣告,有綠底白字的、白底紅字的,還有白底黑字的和紅底白字的,從上面的聯繫方式上可以看出,這些廣告分屬於不同的四家“公司”。
鏡頭2別有用意的校園海報
記者日前來到了天津市某學院,學院的海報欄裏貼了很多海報。在這些海報當中,記者發現了幾張打印的《尋找出遊夥伴》的告示:“國慶節快到了,該走出課堂放鬆放鬆了。靚麗可人的女生,你願意和優秀的我一起去海南吹吹風嗎?聯繫電話:130××××××××”。乍一看,也許你會以爲是哪個校園師兄在邀請小師妹去海南遊玩。但一個男生告訴記者,他的幾個女同學對此很好奇,便打了海報上的電話。但出乎意料的是,原來對方並非具體的某個人,而是一箇中介機構。據那位男生說,這個中介機構之所以張貼這種類似邀請函的海報,就是爲召集到喜歡旅遊的女生,爲某些人提供“陪遊”服務。“我的女同學告訴我,中介那邊開出的條件是,只要她們同意‘陪遊’,就可以白吃白玩,一切費用都不用負擔。如果願意,還可以因爲‘特殊付出’而得到相應的小費。”說到這裏,男生詭祕地一笑。
鏡頭3網上遭遇“陪遊女生”
與“陪遊”小廣告上曖昧的暗示言語相比,網絡中尋找“陪遊”的交流就直白多了。
日前,記者化名“中年儒商”進入某網站聊天室,假意尋找遊伴。不一會兒,一個名叫“陪遊女生”的網友主動與記者聊天,“她”自稱是本市某高校的大三學生。聊了沒幾句,“陪遊女生”就赤裸裸地問道:“開價多少?價格合適的話,有牀上服務。”如此直白的表達讓記者感到十分驚訝,記者試圖詢問她的學校等其他情況,“陪遊女生”便不再理會了。
這時,“同遊同眠”又主動向記者打起了招呼:“國慶出遊嗎?需要漂亮MM嗎?”僅說了一句話,“同遊同眠”就給記者留下了一個80×××××3的電話號碼,讓記者與“她”電話聯繫。
此外,在聊天室的滾動屏幕上經常出現有關“陪遊”的廣告信息:“本人32歲,國慶期間打算去日本,誠聘伴遊(全陪)一名。要求:不要和我的年齡相差太大,外表端莊美麗,氣質佳,身高一定要165釐米以上,時間7-10天左右,有可能還要長,聯繫QQ:7×××××5,價格好商量。”“每天費用爲200元到1000元,什麼檔位的價格提供什麼檔位的服務,只要付錢,你可以要求遊伴提供任何服務。”
記者注意到,發佈這些“陪遊”信息的男女皆有,但是“陪遊女”大多聲稱自己是“女大學生”,而尋“陪遊”的男士則多以“成功商人”、“優秀成熟男人”等自居。在陪遊的價格上,有明碼標價的,也有要求面議的。很顯然,在網上,“陪遊”已經成爲一個充滿色情味道的詞語。在這裏,一切交易都不再隱諱……
調查
他們爲何尋“陪遊”
-尋“陪遊”者:爲了體驗新的刺激在聊天室內,記者化名“照水嬌花”,與那些尋找“陪遊”的男網友聊天,希望能從中發現他們尋找“陪遊”的緣由。
很快,一個網友向記者發出了要約:“你接受我出錢找‘陪遊’的做法嗎?如果你肯接受我的錢,那就說明你默許接受了我對你的所有要求。”隨後,他很直白地告訴記者,他是有家的人,夫人賢惠、兒子健康,但他非常渴望體驗一種新的刺激。正因爲此,他纔想到從網上尋找“陪遊”。
一個網名爲“誰陪我過節”的男子告訴記者:“所謂全陪,就是吃在一起,玩在一起,住也要住在一起。”記者問他爲何在網上尋“陪遊”,他說,平時忙着掙錢養家,經商很累,也很有壓力,所以想趁着“十一”長假找個“陪遊”,好好“放鬆”一下自己,然後付錢分手。
普通市民:無視社會道德的人可鄙
對此現象,在本市某中學任教師的王女士認爲,放任自己的行徑,不惜傷害家人感情,用種種理由無視社會道德,拒絕承擔家庭責任的人是可鄙的。
在外企從事外聯工作的李先生表示,那些需要“陪遊”的人,主要是想通過這種方式來尋找“臨時情人”,他們的想法很齷齪。而那些把帶有色情服務性質的“陪遊”作爲職業的人大多是好逸惡勞、貪圖享樂,這些人爲了錢而喪失了做人的尊嚴。
說法市旅遊局負責人指出
無證不能導遊“陪遊”屬於非法
市旅遊局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聘用無證導遊違反國家頒發的相關旅遊管理條例,而且還損害了消費者的利益。因爲持證導遊都經過專門的培訓,在服務和質量上都有一定的保證,對於一些突發事件,他們具備一定的應付能力和救護知識,可以擔負起照顧遊客安全的職責。而無證導遊都沒有經過專門的培訓,有的人連基本的專業知識都不具備,更不用說對突發事件的應付能力。
同時,《天津市旅遊業管理辦法》中規定,導遊人員應經國家統一組織的導遊資格考試合格,並取得市旅遊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導遊資格考試合格證書》後方有資格申領導遊證。無導遊證的,不得從事導遊工作。旅行社也不得僱用無證導遊,擅自聘用無證人員從事導遊工作的,處以1萬元以下罰款。
另外,該《辦法》還規定,旅遊經營者應當嚴格執行旅遊行業標準,服從行業管理。旅行社應當依法按照營業執照確定的業務範圍開展經營,禁止超範圍經營。毋庸置疑,非法的暗含色情服務的“陪遊”自然也是在合法經營範圍之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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