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規劃,到2010年,中國將建立起比較完善的循環經濟法律法規體系、政策支持體系、技術創新體系和有效的約束激勵機制。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馬凱28日在全國循環經濟工作會議上說,要建立有利於促進循環經濟發展的體制條件和政策環境。綜合運用財政稅收、投資、信貸、價格等政策手段,調節和影響市場主體的行爲,建立自覺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機制。
中國將把發展循環經濟作爲政府投資的重點領域,加大對循環經濟發展的資金支持。對一些重大項目進行直接投資或資金補助、貸款貼息的支持,引導各類金融機構對有利於促進循環經濟發展的重點項目給予貸款支持。
中國政府將研究並落實促進循環經濟發展的價格和收費政策。積極調整資源性產品與最終產品的比價關係,完善自然資源價格形成機制,通過水價、電價等價格政策的調整,更好地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
支持循環經濟發展的財稅政策正在研究制定。今年,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組織行業協會和專家研究提出了《節能產品目錄》和《關於政府節能採購的意見》,目前正會同財政部門研究對生產和使用目錄範圍內產品給予減免稅的優惠政策,並準備將目錄中的產品列入政府採購範圍。積極探索建立生態恢復和環境保護的經濟補償機制。
馬凱表示,通過這些措施,力爭到2010年,中國重點行業資源利用效率有較大幅度提高,形成一批具有較高資源生產率、較低污染排放率的清潔生產企業;重點領域建立和完善資源循環利用體系和機制;全國資源生產率大幅度提高,廢棄物排放顯著削減,爲初步建立資源消耗低、環境污染少、經濟效益好的國民經濟體系和資源節約型社會奠定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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