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爲乾妹妹被人強姦,在酒店做門童的李海山竟持刀向對方尋仇,卻稀裏糊塗殺錯了人。今天上午,李在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出庭受審時,評價自己的殺人行爲是出於“俠義心腸”。
今年4月26日中午,乾妹妹找到李海山哭訴,說自己被一名飯店廚師強姦。因爲乾妹妹說害怕當天晚上那個廚師又來騷擾,李約定晚上乾妹妹下班時來接她。當晚10時,李如約前來,乾妹妹卻着急地告訴他,她的男友剛剛來過,聽說這事後,男友氣憤地去那家飯店找廚師,乾妹妹讓李趕緊把男友給攔回來。
李匆匆趕到那家飯店。他看到飯店門口,乾妹妹的男友正與一個男子理論,李想當然地認爲這個男子就是那個廚師。他越看越生氣,就悄悄走到那名男子身後,拔出平時隨身攜帶的尖刀,不由分說一刀紮在對方後背上。扎完人後,李海山連刀都沒拔,撒腿就跑。
李海山逃跑後才知道,他不分青紅皁白扎的那個仇人,其實是無辜的飯店經理。李一刀刺破了對方的左心室,導致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兩天後,他被警方捕獲。
“事是我做的,但我沒有殺人的主觀故意。”在公訴人宣讀完起訴書後,李海山推翻了他在預審期間的供述。他說乾妹妹跟他說了這事後,自己只是非常氣憤,“就隨便問了問,並沒有在意。後來正好碰上了對方,起了俠義心腸,當時就想教訓一下那個廚師,一時激憤才動了刀。”
對此,公訴方指出,李海山此前對主觀事實的多次供述穩定一致,因此在法庭上的翻供不足採信。公訴方認爲,李海山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造成他人死亡的嚴重後果,其行爲已構成故意殺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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