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亞洲新聞網報道,馬來西亞香菸管制條例於9月23日正式生效,根據此條例,所有盒裝香菸每盒必須超過20支,18歲以下的抽菸者也將處以1000林吉特以下罰款。
馬來西亞衛生部長蔡銳明週一在國會大廈宣傳禁菸運動時宣佈了這個條例。他說,那些將香菸賣給未成年顧客的人將接受不超1萬1000林吉特以下的罰款,或處以2年以內的監禁。
蔡銳明說,在售賣香菸的地方若沒有張貼禁菸廣告也會被處以1萬林吉特以下罰款或是2年以內監禁。他透露,馬來西亞的禁菸區將擴大至公交車輛、圖書館、祈禱或宗教場所、公用洗手間、室內娛樂場所,酒店大堂、診所及政府辦公樓。
目前,在馬來西亞有360萬菸民,其中青少年佔了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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