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爲進一步改善人民羣衆生活環境,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促進天津經濟社會和人的全面發展,《天津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環境保護和環境衛生工作的決定》從今天起正式施行。《決定》明確了天津2007年前加強環境保護和環境衛生工作的主要目標、任務和措施。
《天津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環境保護和環境衛生工作的決定》經過深入調查研究,多次聽取有關部門和各區縣意見,並在天津政務網進行公示,廣泛徵求社會各界意見,作進一步修改後,由市長戴相龍簽發正式執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環境保護和環境衛生工作的決定》,明確了天津加強環保環衛工作的目標:2004年努力完成創建國家環保模範城市的既定目標;再經過3年的努力,到2007年底,努力把我市建設成空氣清新、河水清澈、環境整潔、市容優美的宜居城市。並提出了到2007年天津城市飲用水源水質達標率、工業廢水排放達標率、城市污水處理率、全市環境質量二級以上天數、區域環境和道路交通噪聲聲級、城市生活垃圾和糞便無害化處理率的具體指標。
《決定》提出,2005—2007年預計投資250—300億元,實施垃圾處理、污水處理、集中供熱、排水管網及河道改造、園林綠化和生態建設等50多個重點環境建設項目。實行多元化投資,予以政策扶持。完善收費政策,堅持“誰污染、誰使用、誰付費”的原則。
《決定》提出,要堅持屬地管理,推進城市管理中心下移,各區縣人民政府嚴格按照行政區劃落實管理職責,建立監管責任網絡,加強環保環衛社會監督。推進環衛管理體制改革,明年起從事作業和經營服務的環衛事業單位實行企業化轉制,組建專業作業公司,逐步放開環衛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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