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不但唆使丈夫強姦幼女,還在丈夫作案時站崗放哨。昨日,江津市法院以強姦罪分別判處夫妻二人有期徒刑6年。
今年5月23日下午,婁國雲、劉正書夫婦在江津市杜市鎮屏麓村自家承包地除雜草。17時許,劉正書竟突發奇想,先後兩次唆使丈夫和路邊玩耍的一9歲女孩發生性關係,並許諾拿錢給小孩。小女孩同意後,由劉到一旁站崗放哨,婁將小女孩強姦。
但在開庭審理時,夫妻二人當庭翻供,聲稱與事實不符。但經法庭質證,夫妻二人在公安、檢察機關的供述以及受害人的陳述,能與其他證據相互印證,足以證明夫妻二人的強姦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