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束了悠長的“十一”假期,從昨天開始,每個人都以嶄新的面貌投入到原來的工作當中。然而,有些人的假期過得卻不是那麼輕鬆,節假日加班得不到休息不說,還拿不到應得的經濟補償,又由於擔心被單位開除而忍氣吞聲,不敢到勞動部門進行舉報。昨日,記者從瀋陽市勞動局瞭解到,雖然關於節假日加班費的諮詢電話絡繹不絕,但相關方面的投訴電話卻少之又少。
現象:加班員工不敢言“錢”
王先生是瀋陽某知名企業的一名普通員工,今年“十一”長假期間,他一直被單位要求堅守工作崗位,加班補助還不及平時的工資水平,更別提三倍工資了。雖然他也曾鼓起勇氣向新聞媒體投訴此事,可當記者進行深入調查採訪時,在“飯碗”與“加班費”之間,王先生又一次選擇了沉默。他告訴記者:“雖然對單位的做法有一百個反對和不滿意,但他卻不想因爲二三百塊錢丟掉飯碗。”
某電器維修部員工提起加班費更是來氣:7天假期,我要上3天班,分別是1號、4號和5號。除了1號有100元的補貼外,其他兩天都沒有任何加班費。這明擺着就是在剝削員工。以前也有一些員工聯名上書向公司上級領導投訴,但結果權益爭取不到,這批員工相繼被公司以莫須有的罪名解僱了。
瀋陽市勞動局監察部門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十一”之前,關於節假日加班費的諮詢電話絡繹不絕,每日都有二三十個,可讓人感到意外的是,“十一”之後,相關方面的投訴電話幾乎沒有。
深思:誰來保證拿到加班費
長假頭3天加班費是3倍工資,後4天是兩倍工資,用人單位不按規定支付勞動者應得的工資,造成勞動者工資收入損失的,要按勞動者本人應得工資收入支付給勞動者,並加付勞動者應得工資的25%作爲賠償。相信很多人對這些早已熟記於心,可現實的情況卻是:很多人加了班,卻領不到加班費或者領不到足額的加班費。
昨日,瀋陽市勞動局監察部門的工作人員向記者道出了其中的原因,根據勞動部門掌握的情況,剋扣職工的節日加班工資主要發生在一些民營企業特別是民營服務性企業,他們在加班費上裝聾作啞,拒不發放加班薪水。而作爲勞動者來說,由於就業相對困難,絕大多數員工都會擔心被公司解僱,而選擇忍氣吞聲。也有一少部分員工因爲怕麻煩而不會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
忠告:職工應該拿起維權武器
勞動部門的尷尬也正因此而得不到剋扣加班費的第一手資料,更助長了一些單位明目張膽剋扣加班費的行爲。有些人即使舉報,也會因爲某種顧慮而躲躲閃閃,最終不能解決根本問題。爲此,瀋陽市勞動局監察處的工作人員希望,凡不能得到足額加班費的勞動者,都應該勇敢地站起來,向勞動監察部門進行舉報,這樣,勞動部門才能夠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措施。而且,如果所有員工都能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那麼企業也就不敢有這種違法行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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