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因懷疑女友在自己勞教期間與其他異性交往,一男子竟殘忍地毆打、折磨女友,致其傷痕累累。日前,天津河西區人民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該男子有期徒刑2年,同時判令其賠償受害女子醫藥費等損失共計人民幣6976元。
被告人苑某27歲,其曾於1992年3月因搶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9個月,1997年3月因流氓罪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今年6月18日至6月21日,因懷疑女友李某在他勞動教養期間與其他男子交往,苑某在河西區體院東的家中及李某的住處,多次對李某進行毆打,並使用鐵凳子、彈簧絲等工具傷害李某,致其全身軟組織挫傷,面積達3899平方釐米,左耳骨膜穿孔。同年6月22日,李某報案,苑某隨即被抓獲。在檢察機關提起公訴過程中,李某提起了附帶民事訴訟,要求苑某賠償經濟損失8000餘元。
法院經審理認爲,苑某的行爲已構成故意傷害罪。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李某提出的賠償要求,其合理部分應由苑某賠償,遂作出如上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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