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一對父女遇事不冷靜,爲瑣事竟聚衆鬥毆,結果落了個同堂受審的結果。天津市和平法院日前對此案進行審理後,一審以聚衆鬥毆罪分別判處這父女倆及同案的三名被告人拘役6個月,緩刑6個月。
李某的女兒常常泡在網吧,令他十分擔心。今年2月間的一天,當李某找其女時,在電話中與馮某等人發生口角,並相互謾罵。3月29日零時許,李某在一家網吧再次找女兒時,發現馮某一人在網吧上網,李某即用電話聯繫女兒並謊稱馮某罵他,還揚言要打他。李某的女兒聽罷,即夥同男友(另案處理)糾集張某等幾人,一同來到網吧。而後,李某和女兒的男友先進入網吧,欲將馮某叫出網吧,但未果。後在合計下,李某、李某女兒的男友及其他人將馮某拽出網吧,一夥人上前拳打腳踢,將馮某打倒在地,致其多處受傷。當晚,李某父女倆到公安機關投案,後公安機關先後抓獲了其餘三被告人。
在法院審理期間,馮某提起了附帶民事訴訟,要求5被告人賠償經濟損失。經法院調解,雙方達成協議,賠償馮某1.5萬元。
法庭上,因爲有4名被告人犯罪時未成年,合議庭遂進行了庭審教育。法官指出,被告人李某作爲家長,雖對子女管教心切,但遇事不冷靜,反導致父女同堂受審,其行爲對社會、他人、家庭、自身均產生危害。同時,合議庭對4名未成年被告人也作出了教育,並對他們的法定代理人提出了建議。
法院經審理後認爲,5被告人爲泄私憤,糾集他人並積極參與聚衆鬥毆,毆打被害人致其輕傷(偏重)的後果,其行爲是共同犯罪。5人作用相當,不分主從,均已經構成聚衆鬥毆罪。考慮被告人李某首先挑起事端,其女糾集他人的情節,酌情分別從重處罰。同案中,有4被告人犯罪時未滿18週歲,依法應從輕處罰。被告人李某父女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如實交代罪行,具有自首情節,依法可從輕處罰。5被告人均積極賠償了被害人的經濟損失,確有悔罪表現。據此,和平法院作出如上一審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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