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出臺文件,調高企業最低工資標準,新標準從10月1日起執行。
浙江日報的報道說,根據浙江省各地的經濟發展水平,新的月最低工資標準分爲440元、510元、560元和620元4檔,最高一檔月工資比調整前增加10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分別調高爲3.8元、4.4元、4.8元和5.4元。
據介紹,這次工資調整主要是考慮到浙江省經濟發展比較快,低收入階層的收入應該有相應提高,以保障在該省務工的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據悉,從1994年第一次調高最低工資標準到今年,浙江省已先後6次調高最低工資標準。,此次工資調整後,最低工資標準基本與珠三角地區持平,有些工資檔次還要略高一點。
具體的調高額度是怎麼計算出來的呢?浙江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有關負責人說,這是考慮一系列綜合因素的結果,包括我省經濟發展水平、全省職工平均工資、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就業者及其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社會保險費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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