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河北省煤礦安全監察局獲悉,河北省嚴肅處理了武安市德盛煤礦一起瞞報重大運輸事故事件。造成事故的直接責任者李維平、王彪和對事故隱瞞負有直接責任的德盛煤礦礦長王改順、對事故隱瞞負有主要責任的坑口主任曹瀾科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今年6月11日,武安市德盛煤礦措施井(東崗井)發生一起重大運輸事故,造成3人死亡,2人輕傷,直接經濟損失26.5萬元。事故發生後,該礦沒有按規定向有關部門報告。接到羣衆舉報後,煤礦安全監察部門和有關部門進行了覈查,查實後組成聯合調查組對事故進行了認真調查、取證和分析研究。調查認定,這是一起重大責任事故。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德盛煤礦措施井絞車司機在提升過程中操作失誤,造成溜罐;工人擅自打開罐籠門防護鏈,造成人員甩出罐籠,摔至井底致死。
一批責任人受到處理,對事故負有直接責任的德盛煤礦措施井絞車司機、臨時工李維平,機電維修負責人、農民工王彪,德盛煤礦礦長、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王改順,對事故負有主要責任的德盛煤礦措施井坑口主任曹瀾科,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王改順和曹瀾科還同時組織隱瞞事故,將屍體運往外地火化廠火化,分別對隱瞞事故負有直接責任和重要責任。副礦長孟立壯對事故負有重要責任,對事故隱瞞負有重要責任,決定撤銷其副礦長職務。檢查科長慄軍亮對事故負有重要責任,決定由礦方予以辭退。另有武安市煤炭局兩名幹部分別受到行政降級和行政警告處分。
此外,德盛煤礦發生重大死亡事故,還受到罰款3萬元的行政處罰;對事故隱瞞不報,受到警告,並給予罰款6萬元的行政處罰;因德盛煤礦將井下工程承包給不具有資質的包工隊,同時受到罰款4萬元的行政處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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