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爲產品有高溫致癌成分而使用說明書中並未告知
此案屬國內首例 今天下午海淀法院開審
國內首例消費者狀告杜邦不粘鍋製造商和銷售商欺詐消費者案,將於今日下午2點30分在海淀法院42法庭公開審理。原告關先生將浙江蘇泊爾炊具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推上了被告席,請求法院判令二被告賠償損失人民幣392元。
今年8月7日,關先生在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處購買了浙江蘇泊爾炊具股份有限公司經美國杜邦公司特許製造的“蘇泊爾炒不怕特富龍鐵金剛不粘炒鍋”一隻。在使用後不久,關先生得知,使用杜邦不粘鍋可能會致癌。因杜邦特富龍的主要成分聚四氟乙烯,必須在250℃的溫度以下使用。但是關先生所購買的這只不粘鍋的使用說明上並未標明。
關先生認爲,浙江蘇泊爾炊具股份有限公司明知衛生部的相關標準的規定,以及中國人做菜的習慣多數是高於250℃的溫度,仍未就此警示消費者,其行爲客觀上是在“故意隱瞞真實情況,誘使對方當事人作出錯誤意思表示”,是欺詐行爲;而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作爲經營者亦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今天上午10點20分,記者撥通浙江蘇泊爾炊具股份有限公司駐北京辦事處電話,辦事處一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先生說,知道蘇泊爾公司被起訴這件事,但是自己不是負責人所以不能就此案說什麼,但是他表示,蘇泊爾公司的業務並沒有因此案受到任何影響。針對關先生提的問題,該先生說:“公司現在沒有下任何通知要對這件事情進行解決。”他說,現在國家質檢總局、環保總局還沒有定論,國內所有使用特富龍產品的廠家也沒有因此事對自己的產品進行處理,都是採取觀望的態度。更重要的是,對於杜邦特富龍有害物質的問題首先是由美國環保總署提出來的,現在美國環保總署對這件事情尚沒有下結論,他個人也不好發表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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