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人民網報道,中共中央組織部、人事部決定組織實施2005年中央、國家機關以及中央國家行政機關派駐機構、垂直管理系統所屬機構考試錄用擔任主任科員以下非領導職務的機關工作人員和國家公務員工作。
2005年中央、國家機關共有103個部門的8400餘個職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考。由中組部、人事部制定的招考工作實施方案規定,本次招考報名時間爲2004年10月16日—26日,11月27日在全國各省會城市和直轄市舉行公共科目的筆試。面試工作將於2005年2月底以前完成。整個招考工作計劃於2005年4月30日前結束。
此次招考公共科目考試內容包括《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其中,報考中央垂直管理機構地(市)級以下機關及部分中央垂直管理機構中的省級機關和直屬機構、部分依照公務員制度管理的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的職位,只考《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一科。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複習用書。公共科目考試範圍以《中央、國家機關2005年錄用考試公共科目考試大綱》爲準。
據中組部、人事部有關負責人介紹,2005年中央、國家機關的招考有一些新的特點:
一是進一步體現以人爲本和政府愛才、惜才、求才的選人用人理念,對城市低保收入家庭和農村特困家庭的考生,憑有關證明可減免考試考務費用;
二是進一步規範面試人員的調劑方式,需跨部門調劑的招考單位,要將調劑職位及資格條件在人事部網站予以公佈,凡符合條件的都可以報考,增強調劑透明度;
三是進一步加大監督力度,各招考部門要將面試時間、地點、聯繫方式等事項在網上公佈,確定擬錄用人員後,還要在人事部網站上面向社會公示。
此外,招考部門在面試時可對報考者的外語與計算機應用能力進行測查,測查結果供確定擬錄用人選時參考。同時,招考部門還將加強對報考者的考覈和體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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