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將早產病兒狠心遺棄的父親郭某11日上午在天津市和平區法院接受公開宣判,法院以犯遺棄罪判處郭某有期徒刑1年。
昨天郭某已不像上次開庭受審時那樣激動,聽到判決後,他神情略顯黯然,隨後表示不會上訴。其妻張某未到庭。
30歲的郭某是安徽省渦陽縣人,和妻子張某居住在本市靜海縣。經查明,今年5月26日凌晨,張某在靜海縣生下一名早產男嬰,產後發現嬰兒有病。當天上午,郭某與同鄉關某等人一起到本市兒童醫院爲孩子就診。經醫生檢查,男嬰病情較重,需要住院治療。郭某因經濟困難,放棄了對嬰兒的治療,指使同鄉將嬰兒帶離醫院,遺棄在和平區西康路55號樓前的草坪內。被羣衆發現時,男嬰已死亡。後經公安機關偵查,郭某被抓獲歸案。
庭審中,郭某的辯護人曾提出,郭某的行爲主要受到經濟能力有限的客觀影響,他把孩子放在繁華場所,也是希望有人能夠將其抱走撫養。
法院經過審理,採納了郭某辯護人的辯護意見,但認爲其不履行撫養義務,將自己有病的嬰兒遺棄致其死亡,已構成了遺棄罪,於是作出如上判決。
罪犯獨白當時我真糊塗
此次開庭,郭某顯得較爲平靜,他在接受採訪時低聲說,其實當初妻子懷孕時,他忙裏忙外地付出了很多,對孩子的期望也挺大,時刻盼望着早日享受天倫之樂,結果孩子意外地在不足7個月的時候就出生了。更令人吃驚的是,他們發現孩子的呼吸困難,當時爲了儘快治病,他和同鄉是打車從靜海來市區的,目的就是想盡快把孩子治好。
在兒童醫院,醫生告訴他孩子的病情較嚴重,需要住院治療,身邊又有人說“要是治不好,人財兩空”之類的話,他那時也是一時糊塗,便讓同鄉把孩子放在了西康路旁。
郭某一再重複:“現在想起來我特後悔,我真糊塗。”最後他又說,我當時真不知道這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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