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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被告人的家屬三三兩兩聚在法院外等候 |
兩被告人均認爲應負責任是否有罪成控辯爭議焦點
昨天,在今年2月5日致37人死亡的密雲特大踩踏事故中,被檢察機關認定負有直接責任的孫勇、陳百年二人,因涉嫌玩忽職守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接受審判。孫勇、陳百年分別是密雲縣公安局城關派出所的原所長和原政委。該縣文化局文化委員會主任王海燕曾一度被刑事拘留,後被取保候審,此次未在被公訴之列。昨天上午8時30分許,記者趕到市二中院,兩名被告人的家屬已早早在院外守候。據孫勇的哥哥稱,他們早上6時就從家出發,孫、陳兩家包了4輛車,一共來了三四十人。記者看到,陳百年的家屬在80多歲的老父親帶領下,在法院門外守候。據悉,此次開庭,雙方家屬都只能各有2人進入法庭旁聽案件。9時30分,庭審在市二中院第三法庭正式開始。因法院方面表示旁聽席已坐滿,記者未能進入法庭旁聽庭審過程。孫、陳兩家未能進入法庭的親屬三三兩兩聚在法院門口等候。上午的庭審一直進行到11時41分,略顯疲態的律師走出法庭,對記者的提問,他們表示,上午一直在進行法庭調查,這一程序上午並未走完,下午1時還將繼續開庭。下午12時50分,即將步入法庭的兩名被告人律師面對記者提問均表示,他們在法庭上究竟是做無罪還是罪輕辯護還需要看具體的庭審情況。
下午5時20分,近7個小時的開庭審理結束,開庭程序全部完成,法庭未當庭宣判。
庭審焦點
1.上崗時間是否明確
昨晚,陳百年的辯護律師劉巖告訴記者,庭審中,雙方對上崗時間爭議最大。檢察機關提供了大量的書證、受害人的證詞等指證陳百年及孫勇沒有按時上崗,劉巖卻表示,事故發生前,在密雲縣公安局召開的春節系列文化活動保衛工作會議上,會議主持者發放了方案材料,但當時並未言明燈展值勤上崗時間。
2.安保預案由誰制定
劉巖律師說,陳百年在縣公安局開完春節系列文化活動保衛工作會議後,傳達了文化活動保衛方案,並進行了安排,這個事實雙方都沒有爭議,陳百年確實沒有通過書面的形式再製定預案和活動安全保衛方案。但劉巖表示,預案的制定不是必須由派出所來完成的。而檢察機關認爲,陳百年、孫勇應該就密雲燈展制定活動安全保衛方案。
3.所負責任是否犯罪
孫勇的辯護律師錢列陽告訴記者,孫勇當庭承認自己對彩虹橋事件負有法律責任,作爲辯護律師,他也主要爲其做罪輕的辯護。而陳百年的辯護律師劉巖表示,自己爲陳百年做的是無罪辯護。他認爲,雖然陳百年對事件的發生有一定的責任,但其責任不夠構成玩忽職守罪。劉律師稱,構成玩忽職守罪需要有4個要件,陳百年雖然是國家工作人員,他在主觀上也有一定的過失,但這種過失尚達不到刑事犯罪的過失,而且陳百年的行爲與彩虹橋事件的後果沒有必然的因果關係。他認爲,陳百年在此次事件中的過失行爲可以通過行政手段進行處罰。陳百年當庭也表示,他對彩虹橋事件負有一定的責任,但不應該構成刑事犯罪。
-回訪受害者家屬
“我想再要一個孩子”
昨天下午,記者回訪了密雲踩踏事故中兩名受害者的家屬。他們都表示,在記者採訪前自己並不知道密雲事件直接責任人受審一事。
北莊鎮朱家灣村的郭老先生在這次事故中失去了老伴、兒子和孫女三位親人。郭老先生說,事故發生後,他領到了縣政府發給老伴的補償金12.08萬元,這是現在自己主要的生活來源。老伴在的時候,家裏養羊種地,現在一個人住在三間房裏,感到特別孤單。自己操心過世的親人,現在瘦得不到100斤,2月份時體重還是140多斤。踩踏事故還奪去了西田各莊大辛村王先生的一對兒女。孩子死時,一個只有16歲,一個18歲。在記者採訪時,孩子的姥姥一直在抽泣,反覆唸叨“孩子真可憐”。王先生告訴記者,孩子的媽媽精神受到刺激,現在天天要吃藥。一到中秋這樣的日子,全家都很難過。王先生說,現在他和妻子都40多歲了,一直想再要一個孩子,可是幾次到北京就醫,都沒懷上。
-法律鏈接
按照我國《刑法》的規定,玩忽職守罪將被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將被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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