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一外籍老闆在離職員工多次寄信到國外上級公司對其進行侮辱的情況下,向天津市法院提起了名譽權訴訟。13日獲悉,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終審維持了一審法院的判決:判令被告停止侵害原告名譽權行爲,對原告進行賠禮道歉以及消除影響。據悉,這是一起典型的外籍人在本市提起涉外民事訴訟並獲得支持的案件。
原告爲外籍人,其訴稱:原告系本市某公司管理人員,被告系該公司職工,後於1999年10月離職。自2000年10月至2003年3月間,被告多次以給他人寫信的方式,侮辱原告是“大糊塗蛋,所有員工都不拿他當人看”等等。被告對原告的侮辱,嚴重損害了原告名譽,因此起訴至法院,請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名譽權的行爲,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庭審中原告代理人理銘律師事務所的盛春生律師向法庭遞交了被告幾封郵遞到國外上級公司其他管理人員的信件,以證實原告的主張。
被告辯稱,原告所述不屬實,原告說被告誹謗並不成立。被告只是向原告上級單位反映情況,不是誹謗。因此不同意原告的訴訟請求。
法院認爲,被告在沒有任何證據證明的情況下,以書面的形式向原告公司有關人員寫信對原告使用侮辱、有損人格的語言,被告之舉侵害了原告的名譽,應立即停止對原告侵害行爲並對此承擔相應責任。原告請求判令被告停止侵害原告名譽權的行爲,法院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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