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爲牟利一對同居男女鋌而走險涉毒,由女方出資購買,男方則聯繫販賣,結果身陷囫圇,一個被判死緩,一個被判無期。此外,同案兩個參與販毒的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10年。
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張某、樑某二人系同居關係。2003年4、5月間,二人經密謀,由張某出資從重慶購買毒品,由樑某聯繫買主販賣。經被告人姚某居間介紹,2004年2月15日,被告人張某趕到重慶市購買海洛因300克返回本市。2月22日,陳某與被告人聯繫購買毒品,姚某通知了樑某。樑某糾集被告人李某,在張某住處把204.22克毒品藏在李某身上。當日下午2時許,樑某、姚某、李某攜帶毒品在某賓館向陳某販賣時,被公安機關當場抓獲。被告人樑某歸案後交代了張某的住處,據此,公安機關迅速抓獲張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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