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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上午,涉嫌貪挪扶貧款3000萬元的“扶貧老總”薛長春二度上庭,在庭上大放厥詞,指名道姓地聲稱辦理該案的一名副檢察長和三名審計幹部是“誣告”他,是“陷害”他,他要正式向法庭提出控訴,一時衆皆譁然。
薛長春是原廣東省扶貧經濟開發總公司法定代表人,涉嫌貪污挪用扶貧款3000多萬元,並濫用職權導致國有資產遭受鉅額損失,該案今年6月15日在廣州中院第一次開庭,昨日是第二次開庭。
昨日庭審,檢察院補充了三份書面證據,堅持第一次開庭中的公訴意見,認爲薛長春的行爲構成貪污和挪用公款及濫用職權三罪名。對此,薛長春的辯護律師觀點簡短明確,認爲三份證據與本案沒有太大關聯性。倒是薛長春發表的意見滔滔不絕,讓人啼笑皆非。
庭審中,薛長春與上次開庭一樣,一副泰然自若的樣子,不僅長篇大論,說得興起時還指手畫腳,似乎把庭審當成了個人演講,以致法官在忍無可忍下數次敲響法槌,制止他的講話。
當法官詢問薛有什麼意見時,薛長春煞有其事地先戴上眼鏡,然後拿起被告席上一疊厚厚的材料。每次輪到薛長春發言時,他都似乎是憋了一肚子的話,動不動把事情從“皇曆年”前講起,經常是法官問一句,他答三句。
甚至有一次,法官剛開口說話,薛長春就插嘴打斷,發表自己的“高見”。被告人打斷法官講話的情況是十分罕見的,女法官愣了一下,才大聲說:“薛長春,你能不能等我把話說完?!”
到了辯護階段,薛的發言更是讓人吃驚,不僅依舊否認全部指控,還指名道姓地“誣賴”辦理該案的一名副檢察長和三名審計幹部是“誣告”他,是“陷害”他,他現在要“正式向法庭提出控訴”,庭上衆人一時譁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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