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4日從省安監局獲悉,南充“9·27”特大沉船事故發生的原因初步分析爲:企業、乘客、駕駛人員安全意識淡漠,監管監察不力,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執行不嚴。
9月27日,南充蓬安縣“蓬安客29號”客船載客135人(核載80人)在嘉陵江上翻沉,69人生還,66人死亡。是今年來全國一次性死亡人數最多的安全事故。
調查發現的主要原因有:一、企業安全意識淡薄。金溪電站二期圍堰施工進入主航道影響嘉陵江通航環境,特別是在9月26日至27日晨對主航道侵佔嚴重,使水流態勢發生急劇變化。作爲經營企業的事故船舶嚴重超載,導致事故發生、死亡人數擴大。二、監管監察不力。航道監管部門未對因施工緻使通航條件惡化的航道實行封航;嚴重超載的船舶仍然發航。三、駕駛人員安全意識淡薄。船員在超員情況下冒險航行,臨危處置不當。四、乘客安全意識淡薄,在嚴重超載情況下仍乘船。五、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執行不嚴。水電建設施工未嚴格執行“三同時”規定(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施工、投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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