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大行業明年起實行取水定額國家標準
從2005年1月1日開始,我國電力、鋼鐵、石油石化、紡織、造紙、啤酒、酒精等7個行業將實行取水定額國家標準。日前,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和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批准發佈了涉及上述七大行業取水定額的國家標準。標準將從2005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屆時,國家將對超過定額標準的取用水量實施高額水價;對達不到標準的企業,責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將削減其用水計劃、不予供水或不批准取水。
記者從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瞭解到,這次出臺的取水定額標準對火力發電、鋼鐵、石油、印染、造紙、啤酒、酒精等七個行業的取水定額指標以及相關的定額使用說明進行了規定和指導,爲國家進行取水定額管理奠定了技術基礎,將對上述行業用水效率和節水管理水平的提高,乃至我國節水型企業、節水型工業以及節水型社會建設起到重要作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的有關規定,國家對用水實行總量控制和定額管理相結合的制度,以及計量收費和超定額累進加價的制度。
目前,我國水資源利用相對粗放,用水效率不高,用水浪費嚴重。特別是在工業領域,我國工業用水重複利用率不足60%,比發達國家低15到25個百分點;我國工業用水中海水及苦鹹水利用量僅相當於日本的21.3%,美國的12.8%;與此同時,工業廢水排放量急劇增加而未經處理直接流入江河湖庫,污染了現有水資源,導致可利用水資源量進一步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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