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目前的教育收費情況總體說比較規範,但仍有一些學校不同程度地存在亂收費現象。”18日上午,海南省教育廳廳長黃國泰面對國家治理教育亂收費部際聯席會議督查組成員,毫無保留地自揭家醜,怒斥教育亂收費頑症。
據黃國泰介紹,海南省當前教育亂收費有六種形式。
——個別學校隱蔽收取與學生入學掛鉤的“贊助費”。按照規定,小學和初中入學新生屬義務教育階段,應堅持就近入學,確需借讀的須經當地教育主管部門批准,除按規定收取“一費制”的費用外,可按規定的標準收取借讀費,但個別學校卻藉機收取“贊助費”。
——個別市縣和學校違反規定,擅自設立收費項目,如農場統籌費、體育基金,甚至還有防盜網費等。
——個別學校擅自提高收費標準和擴大收取信息技術教育費、學雜費、住宿費、電費等,或繼續收取已明令取消的財產押金、班務費、軍訓費、試卷費、資料費等。
——有些學校多收費少開票,物價部門規定的收費項目就開發票,其他沒有規定的項目收費就不開票。
——部分學校把小學6年、初高中各3年的借讀費和擇校費一次性收取。
——一些學校違反規定向學生收取校服費、保險費等。
一些地方、部門和學校以教育經費緊張爲由,認爲“取之於學生,用之於學生”就是合理,只要不裝進自己的腰包就不算違法,於是擅立名目向學生收費。黃國泰對此認爲,這是因爲這些地方、部門和學校沒有把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提高到減輕羣衆負擔的高度來認識,沒有考慮到把負擔轉嫁給學生家長、侵害學生家長的利益,已經違反了國家的政策規定。
據黃國泰介紹,有些市縣教育、物價、監察、財政部門對學校亂收費執法檢查還不夠嚴格,使一些亂收費現象沒得到及時發現,或雖發現問題卻不能及時採取措施依法處理。這使個別學校抱着不被發現或不被處理的僥倖心理,對學生亂收費。
黃國泰說,教育資源不均衡和優質學校短缺,也是造成海南省教育亂收費的原因之一。該省城鄉之間、地區之間、甚至在同一地域各個學校之間在教學質量、師資隊伍、辦學條件方面存在較大差距。教育資源的不均衡和部分學生家長對優質資源強烈的選擇性之間矛盾突出,這就爲部分學校受利益驅動藉機亂收費提供了條件,當學校以“市場”名義收取贊助費時,就形成一個“願打”和一個“願挨”的現象。
黃國泰同時指出,一些市縣及鄉鎮財政無法保證學校正常教學經費和基建經費,這些學校爲維持正常教學活動以及解決學校的課桌、校舍維修等經費問題,於是將一些費用通過收費轉嫁到學生身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