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3名被告人經預謀後盜竊6條名貴觀賞犬,日前該案經天津河西區法院開庭審理,3名被告人被依法判處重刑。
被告人王某某、李某某、張某某預謀後,於今年2月6日晚10時許,駕車到本市河西區小海地,採取用鈑子撬開後窗護欄的手段,由被告人張某某進入室內,被告人李某某、王某某接應,將居民孫某家豢養的6條觀賞犬竊出。
後來,被告人王某某、李某某將其中兩條松獅犬、兩條蝴蝶犬銷贓獲贓款23000元,4人俵分。經河西區價格認證中心估價,被盜觀賞犬價值115100元。後經失主報案,公安機關將3人抓獲歸案。
庭審中,被告人王某某的辯護人提出異議,認爲河西區價格認證中心不具有評估觀賞犬的資格,此外,估價價值也過高,沒有依據。被告人張某某否認參與了盜竊行爲,其辯護人提出張某某系偏執型精神分裂症患者,不具有非法佔有的主觀故意,因此不構成盜竊罪。公訴人向法庭出示了審查起訴階段向估價部門調取的《關於如何評估觀賞犬的情況說明》,從估價部門的資格和評估價值的科學性,進行了針對性答辯,並指出,被告人張某某屬於我國刑法規定的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爲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依法應當負刑事責任。
在大量證據面前,3名被告人不得不低頭認罪。
經一審法院審理判決,3被告人均已構成盜竊罪且數額特別巨大,被告人王某某、李某某均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零6個月,並處罰金2萬元;被告人張某某減輕判處有期徒刑8年,罰金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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