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網上結識,網下聚餐,在酒足飯飽之後,卻發生了女網友被強姦的刑事案件。日前,犯有強姦罪的被告人被天津南開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5年,並被判決賠償被害人的經濟損失。
朱珂(化名)與40多歲的被告人李某某於2001年在網上相識,在網下也多有交往。今年5月31日晚,李某某和朋友及朱珂幾人,在本市紅橋區一藥膳房內一起喝酒吃飯。飯後,李某某駕車將朱珂拉至南開區一洗浴中心。當時,朱珂因爲飲酒過量已經不省人事,李某某在一單間內將其姦淫。朱珂在發覺被強暴後報警,警方在洗浴中心將李某某當場抓獲。在刑事案件訴訟過程中,朱珂提起了附帶民事訴訟。
經審理,法院認定了被告人李某某的犯罪事實,並認爲其行爲已經構成強姦罪。被告人在庭審中交代犯罪事實避重就輕,且不認罪,法院在量刑中對此予以考慮,遂作出瞭如上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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