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區政府政務司司長曾蔭權19日在此間表示,香港的政制發展必須根據基本法的規定,而且不能牴觸人大常委會今年4月26日就此問題作出的決定,因而特區政府不會就政制發展進行公投。
對於有立法會議員提議特區就07/08年特區行政長官和立法會兩個選舉方法進行公投,曾蔭權表示,立法會議員和特區政府辦事都要實事求是,特區政府在處理政制發展時,不能牴觸今年4月26日人大常委會所做出的決定;而且基本法已經有明確規定,修改07/08特區行政長官和立法會選舉方法必需達到3個共識,即必須有三分之二立法會議員的支持,以及行政長官和人大常委會的同意。
曾蔭權說,目前特區政府政制發展專責小組正在研究香港各界對07/08年兩個選舉方法修改的意見。他說,市民大衆給了政府許多寶貴、務實、理性的意見,我們會將這些意見作爲年底前發表的第四號報告書的基礎,作一個清楚的歸納,使社會能夠進一步深入、廣泛地進行討論,以找到一個切實可行的適合香港的政改方案。曾蔭權希望在明年中之前社會可以凝聚共識,屆時特區政府會發表第五號報告書,提供主流的方案,讓市民大衆進行討論,爭取立法會和市民的支持,然後將進行立法的工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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