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勞動部門則按照預警信號有針對性地採取多種措施,預防重大勞資糾紛的發生。
南方日報的報道,今年5月份,深圳寶安區勞動局建立了勞資關係“紅、黃、藍、綠”四級預警機制。依據勞資關係緊張程度的強弱,不同的企業被分別掛上“紅、黃、藍、綠”預警信號,該區勞動局則有針對性地採取多種措施,使該區重大勞資糾紛下降了64.1%。
深圳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將在全市推廣寶安的做法。
寶安區勞動局長張助浪稱,四級預警機制最大的特點,就是由“處罰”轉變成“預防”。如果一個企業拖欠員工工資達兩個月以上,或者一個月內累計被員工有效舉報3次,又或擅自延長工作時間每天超過3個小時,符合以上任何一條企業就會被掛上“紅色”預警信號,表明企業勞資關係緊張;如果欠薪一個月以上,或者工資低於最低工資,企業就會被掛上“黃色”預警信號,表明企業勞資關係比較緊張;存在一般性勞資矛盾的企業則被掛上藍色預警信號;勞資關係和諧的則掛綠色信號。
張助浪透露,該區將投資50萬元,在此基礎上建立勞動關係信息指揮中心,建立更爲先進信息監控系統,進一步加強該機制的預警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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