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28歲的周國知擔任了粟谷鄉鄉長。
範家坪村党支書田良國,回憶起當年周國知的工作時,仍滔滔不絕,繪聲繪色,抑制不住激動的心情。那時,周國知和我們村組幹部、老百姓滾在一起,打得火熱。特別是對村組幹部反映的難題,不推不拖,馬上解決。
田支書有板有眼地給我們講了這樣一件事。1988年7月,粟谷村個別領導擅自作主,將村裏的林藥場無償包給四組村民馮子勇經營,羣衆意見大。爲鞏固發展集體經濟,村委會根據羣衆的意見,決定收回村裏的林藥場,卻遭到經營戶的反對,難以辦好這件事。
村裏只好將這件事報告給周國知。周國知支持羣衆和村委會的意見,他說,村裏應該發展集體經濟。周國知與村幹部一起登門找馮談心,宣講政策,聽取意見。開始,馮很反感,認爲是整他,並提出必須補償120多畝黃連(原林藥場栽種的)4萬多元。周國知三番五次做調解工作,講明道理。他說,你“承包”村裏600畝林藥場,沒有簽訂合同,又是無償的,這從政策和道理上都是說不過去的。你想承包村裏的林藥場,必須跟羣衆協商一致,實行有償經營,而且必須重新辦理承包手續。經過耐心細緻的工作,馮終於明白了道理,簽訂了承包合同,實行有償經營,村裏的集體經濟得以鞏固和發展,羣衆滿意了。
事後,有人問周國知,解決這些難辦的事,你就不怕得罪人嗎?周國知很坦然地說:“幹部,就要幹難事,幹羣衆關心的事,還要秉公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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