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想再被他打暈,打死,就想乾脆把他砍死。』昨天,因不堪丈夫虐待而砍殺丈夫的劉文秀在一中院出庭受審時,這樣解釋自己出手的原因。
幫她最終完成殺人的父親劉井瑞在同一法庭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出庭受審。
怕被打舉刀殺夫
據劉文秀講,今年5月25日晚7時許,被害人趙某因為房產證改名的事狠命地打了劉文秀,『我不想再被他打暈,打死,就想乾脆把他砍死。於是就拿起茶幾上的菜刀朝他臉上砍了一刀,他醒了和我搶菜刀,還把我的右手中指咬傷,無名指咬斷了一截,最後把刀扔到院子裡。』
隨後,劉文秀和鄰居一起將趙某送到醫院搶救後,趙某脫離了生命危險。後來,怕遭報復,劉父於次日趕到醫院,將救治中的趙某砍死。
死者母親索賠12萬
昨天上午9時30分,劉文秀被法警提解至市一中院22法庭審理。劉文秀的母親、親戚到庭旁聽。受害人趙某的母親作為民事原告出庭,她要求劉文秀賠償其經濟損失12萬餘元。
被告為自己辯護
在審理過程中,劉文秀思維、辯理清晰,多次為自己辯解。
劉文秀陳述時說:『平時趙對我和我父母又打又罵,常把我打暈過去,對孩子也不好,我要離婚,他就威脅說離了婚也不讓我們家人心裡踏實。』劉文秀稱,當晚『我不想再被他打暈、打死,就想乾脆把他砍死』。
律師:不能定為故意殺人
劉文秀和她的辯護律師辯解,劉文秀沒有殺死趙某的主觀故意,被砍後,趙某靠在牆邊沒有任何反抗力氣。如果她想殺死趙某,她完全有時間拿回菜刀再砍趙某,但她沒有這樣做,而是為趙某穿上衣服,跪求鄰居救趙某。因此,劉文秀的行為不能定為故意殺人未遂,而屬於犯罪中止。
證人:一個巴掌拍不響
法庭上,檢察官出示了證人證言。這些被調查的鄰居證實,趙某平時為人不錯,就是脾氣暴躁,平時為家庭瑣事常和老人打架,小趙和丈母娘不和,丈母娘總讓女兒和他離婚。但小趙不願意離。
目前,此案還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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