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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網消息:21日上午,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召開公判會,依法判處故意殺人犯魏漢濤、故意殺人敲詐勒索犯楊建永等一批罪大惡極的犯罪分子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宣判後,根據市高級人民法院下達的命令,上述罪犯被押赴刑場執行槍決。
故意殺人犯魏漢濤,38歲,本市東麗區農民。今年2月27日凌晨2時許,魏漢濤與被害人魏某某在東麗區範莊村某飯店喝酒時,二人發生口角,後被他人勸開。由於怒火未消,在乘車回家途中,二人又發生廝打。魏漢濤藉着酒勁將車內一黑色皮手套戴在手上,捂住魏某某的嘴,隨後,掏出隨身攜帶的西瓜刀勒割魏某某頸部,致其大出血死亡。後魏漢濤被抓獲。
故意殺人、敲詐勒索犯楊建永系本市寧河縣人,24歲。今年1月19日13時許,楊建永在寧河縣潘莊鎮楊莊村一魚池附近,趁被害人付某某不備,用扳手猛擊其頭部,致其落入池中溺水死亡。在將付某某殺害後,楊建永爲實施其敲詐計劃,又將其頭顱割下用塑料袋包住。當晚11時許,楊建永按事先預謀將裝有付某某頭顱及一封索要5萬元的敲詐信放置在同村楊某某家院牆上,企圖以此恐嚇楊某某。後經楊某某報案,楊建永被及時抓獲。法院經審理認爲,楊建永的行爲已分別構成故意殺人罪和敲詐勒索罪(未遂),應依法實行數罪併罰。楊建永殺人手段殘忍,情節、後果均特別嚴重,且敲詐勒索數額巨大,應依法嚴懲。由此,法院作出如上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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