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對10月21日發生在南陽市唐河縣城東約2公裡的河南油田采油二廠基地家屬區的綁架劫持人質案,河南省南陽油田公安局向記者透露,兩女子已確認死亡,歹徒被警方擊傷制服,現正在搶救中。而關於案件的定性,警方上午和下午的說法不同,死者家屬對死者何時遇害持有異議。隨後,記者就群眾關心的『兩女死於何時』、『警方處置妥當與否』等進行了采訪。
上午認定:綁架、殺人、爆炸
昨天上午8時20分,南陽油田公安局黨辦副主任兼宣傳科長董玉成致電記者:『我們寫了一份通稿,昨天晚上10時許在現場沒有找到你們,現在想給你們。』記者納悶,當晚記者直到11時纔離開現場,怎麼會找不到呢?
9時許,記者趕到油田公安局,對方給了記者一份題為《綁架、殺人、爆炸——一暴徒被警方擊傷制服》的新聞稿件:
『2004年10月21日13時28分,油田公安局接報:油田唐河基地家屬區發生一起綁架案。接報後,油田公安局立即派人趕到現場開展工作。經查,犯罪嫌疑人自稱李光輝,鄭州市高新技術開發區光輝電子有限責任公司經理,因感情糾紛,於21日中午13時20分左右,闖入基地家屬區王冬麗家,挾持王冬麗及其姐,油田采油二廠護廠隊員聽到呼救,上樓詢問,李光輝持刀砍傷護廠隊員,並打開液化氣瓶,手持遙控器,叫囂要炸大樓、炸基地,和人質同歸於盡,兩人質生死不明,護廠隊員迅速報案,油田公安局及有關部門成立現場聯合指揮部,對案犯進行監控,同時疏導清散群眾,設置警戒線,並向上級報告。』
『案情引起了河南省公安廳、南陽市公安局、唐河縣檢察院、唐河縣公安局的高度重視,立即派人趕至現場協助開展處置工作。經與犯罪嫌疑人長達6小時的對話,在規勸無效的情況下,為防止犯罪嫌疑人引爆,帶來更為嚴重的後果,現場指揮部請示上級公安機關,同意采取果斷措施,公安人員開槍將犯罪嫌疑人擊傷制服,避免了更為嚴重後果的發生。經現場初步勘察,發現兩人質早已死亡。此案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歹徒曾索要飲料、啤酒、手機
就這份通稿,記者與董玉成進行了對話。
記:參戰的都有哪些隊伍、出動警力多少?指揮部人員是如何構成的?
董:油田警方、南陽市公安局、唐河縣公安局、唐河縣檢察院、油田護廠隊、油田消防支隊、油田總醫院等。出動警力共約200人,涉及警種為刑警、特警、交巡警等。出動車輛除警車外,還有3輛消防車、兩輛救護車。指揮部成員有我局局長及幾名副局長,南陽市公安局刑警支隊、唐河縣檢察院的領導,河南石油勘探局一位領導任總協調。
記:擊傷歹徒是在什麼時間?開了幾槍?槍打到了哪裡?歹徒現狀如何?
董:擊傷歹徒是在晚8時許,我在現場聽到了一聲槍響,子彈打在了他的額頭上。歹徒現在正在搶救中。
記:死者家屬懷疑當天晚上兩具女屍送到了殯儀館。
董:那可能嗎?還沒屍檢,怎麼會火化呢?屍體現在某太平間。女子死亡時間不明,還要等法醫鑒定。
記:歹徒和警方談判中提出了什麼要求?據群眾說好像要了飲料啤酒等?
董:談判長達6個多小時,李提出來要和王冬麗的父親見面,有些事要說清楚。警方擔心李是想把王的父親作為人質,沒有讓他們見面。另外,李還提出來要一部手機,他要打電話。又要了啤酒、飲料。
記:既然他要飲料等,為何不在飲料中做文章,比如注入麻醉劑或者安眠藥品?
董:這個不太清楚,可以向知情警官詢問。
記:家屬當天晚上說警方處置不當,警方在當時都采取了哪些措施?
董:從接警到擊傷歹徒的時間是6個多小時。我們采取的措施是:疏散群眾;調集消防高架車;派員和他談判,兩名副局長先行同歹徒進行了談判,防止其采取過激行為;派狙擊手、防暴警察20多名到發案房間的門口及對面樓上等處,監視歹徒隨時准備采取果斷措施。歹徒手裡拿著遙控器,叫囂隨時要引爆。
現場慘不忍睹,警方仍在排爆
經有關人員聯系,油田公安局局長白國印同意接受記者采訪。在等待過程中,記者提出想到案發現場看看。下午3時,在有關人員的陪同下記者走進了38號樓4單元西戶。一進門,就是一大攤血跡和一只沾滿了血跡的女式長筒馬靴,狹窄的客廳裡凌亂不堪(如圖),空氣中彌漫著很濃的血腥味。
兩名便衣警官正在勘察現場,經介紹,他們是油田公安局副局長鄭石磊和刑警大隊長侯文章。鄭石磊告訴記者:『現在還在排爆,我們沒有把握爆炸危險已完全排除,因為歹徒自稱是搞電子專業的,能把電器引爆。現在的危險品電視和冰箱我們還沒檢查,有線頭露在外面。房間內兩瓶液化氣的閥門都開著,不過,現在氣體已經排放完了。』
他還說,當時歹徒提出見死者的父親,就是想拖延時間,『從現場情況看,我們的判斷應該是正確的,他只是想多逮一個人質』。
下午,案件性質發生變化
從現場出來後,油田公安局局長白國印在一家賓館接受了本報記者的采訪,『我想把最新的情況給你們通報一下』。
白國印說:『案件通稿上的定性是綁架、殺人、爆炸——一暴徒被警方擊傷制服。根據今天的調查情況,我們研究,這個案件的性質有所變化,這應該是一起故意殺人案。犯罪嫌疑人是在實施犯罪以後對抗警方,制造假象,拖延時間,逃避打擊。昨天之所以定成綁架殺人案,是不知道當時所謂的人質的死活,從今天了解的情況看,在警方接到報警的時候,兩名受害人已經遇害。』
他談了幾點情況來說明:一、兩個護廠隊員進入現場時,一隊員踩到了一個女人的手,女的卻沒有任何反應,隊員被砍爛衣服後退了出來。二、警方到達現場後,歹徒要手機,警方向歹徒提出條件,要求一定要讓人質和警方通個電話,但歹徒拿到手機後食言了,說人質嘴裡塞著東西,不能說話。但警方擊傷歹徒進屋後,發現兩死者根本沒有被綁和塞嘴。三、歹徒曾經站在陽臺上拿刀亂剁,但刀後來掉到了樓下,說明凶器已和凶手分離。四、周密布控的監控人員始終沒有聽到兩女子的呻吟等聲音。五、警方到達現場後,歹徒一直站在陽臺上,沒有離開警方的視線,說明在此之前他已經殺死了兩女子。六、今天的屍檢情況,根據胃內容物看,死者死於午飯後。七、警方進入案發房間抬兩女子時,其肢體已經僵硬,說明死亡已有一段時間。歹徒是有預謀的,是在實施了殺人犯罪後為逃避打擊而揚言有炸藥、有人質的。
對於為什麼不在送飲料時注入麻醉或安眠藥品的問題。白國印說:『一是擔心被受害人喝了。二是時間來不及,怕歹徒懷疑,引爆炸藥,造成更嚴重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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