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驚國內外、造成20名消防官兵犧牲的湖南衡陽2003年“11·3”特大火災坍塌案,昨日上午在長沙鐵路衡陽運輸法院審判庭開庭,該案預期將審理3天。在昨天的庭審中,檢察機關長達12頁的起訴書披露了衡州大廈施工過程中存在廢品水泥澆灌大梁等種種黑幕,令人觸目驚心。
另據記者瞭解,在事故中受重傷的記者楊帥正在聘請律師,向永興集團提出200萬元賠償。同時,在火災中受傷的另兩名記者表示也有索賠的意向。
96戶受災住戶索賠2000萬
在庭審現場,17名犧牲消防官兵的代理律師肖斐告訴記者:“從目前我已經知道的情況看,96戶受災的住戶,已經通過代理律師提出民事賠償,其總的金額高達2000多萬元。而我代理的17名犧牲的消防官兵家屬,也已經向珠暉區法院提出了400多萬元的民事賠償要求。”
事實上,記者還了解到,在事故中受傷最爲嚴重的衡陽晚報記者楊帥,也已經提出了200多萬元的民事賠償要求。而這還不包括隨時可能向法院提出這項賠償的15名受傷消防官兵以及另外3位受傷記者。“也就是說,此次的民事賠償,很有可能會達到3000萬元。”肖斐說。
在衡陽特大火災事故現場,有4名衝鋒陷陣的新聞記者受傷,其中楊帥的傷勢非常嚴重,目前仍在醫院治療。
-許常國:距離現場最近,傷得最輕許常國是衡陽日報總編室副主任兼攝影記者,今年50歲。到現場後,他和楊帥一起爬到二樓平臺上拍照時被水泥砸中,所幸被一塊木板護住了頭部。當時他距離起火的地方最近,卻是傷勢最輕的。-楊帥:終生需要到醫院治療楊帥是衡陽晚報的攝影記者,受傷時才26歲。他是4名記者中傷勢最爲嚴重的,現在還在醫院治療。
-李凌、曠傑:脊椎受傷李凌是衡陽晚報新聞部的攝影記者,曠傑是衡陽電視臺的攝像記者。兩人在事故現場被氣浪從二樓衝到一樓,隨後被送往醫院救治。
楊帥家屬:200萬用於治療都不夠
在湖南衡陽特大火災中受重傷的記者楊帥目前仍住在衡陽市南華第一附屬醫院。昨天下午,楊帥的主治醫師董昕向晨報記者透露,那場大火對楊帥的最大影響有三個:一是有可能終生不能脫離柺杖;二是會影響其大小便功能,有可能終生不能脫離導尿管;三是膀胱機能下降會導致腎積水,並進而導致腎功能下降。當問及楊帥多長時間可以出院時,董醫生說:“半年或者一年都有可能,甚至還會需要更長的時間。可以肯定的是,患者終生需要到醫院檢查。”另外,董醫生透露,衡陽市政府撥給楊帥的30萬元治療費已經花光,而楊帥現在每月需要大約1.5萬元的治療費。
目前,楊帥的父親最擔心的是:將來兒子的治療費用怎麼辦?楊帥的父親介紹說:“爲了楊帥的將來,我們提出了200萬元的索賠。”楊帥的父親給記者算了一筆賬:如果把這200萬元分爲20年來用,那楊帥每年只能用10萬;而目前楊帥的住院治療費每個月就需要1.5萬元,1年要18萬元。
昨天下午,記者採訪了楊帥所委託的律師彭家政。彭家政認爲,如果“11·3”大火是一起意外事故,那受重傷的楊帥不能提出索賠,但該大火是一起責任事故,事故的責任方必須作出過錯賠償,所以楊帥有權力索賠。
受傷記者李凌到場採訪庭審
記者獲悉,去年受傷的衡陽晚報記者李凌也在庭審現場,但他是以一個採訪者的身份出現的。李凌告訴晨報記者:“我的心情其實和其他受害人家屬的心情是一樣的,希望法律能給予事故責任人應有的懲罰。”同時,他透露:“我打算向永興集團索賠!”據李凌介紹,事故致使他受傷,雖然經過了治療,但到目前爲止仍然有兩塊骨片卡在他的脊椎上。取出這兩塊骨片的危險性很高,所以他目前只好天天忍受脊椎的陣痛,不時還要到醫院進行檢查,這給他的生活和工作帶來了很大的影響。
在衡陽特大火災事故中受傷的另一名記者曠傑跟李凌的遭遇差不多,直到現在仍然有一塊骨片留在體內。他對晨報記者說:“由於現在工作比較忙,我想近期我可能不會提出索賠。”
庭審旁聽證一證難求
“離開庭還有一個多小時,法庭門口已經聚集了上百人。”金雄偉說,“而且要求進入旁聽的人越來越多,根本沒有停止的趨勢。”
據悉,該審判庭最多可以容納200多人,但隨着人數的增多,小小的審判庭已經變得非常擁擠。一名法警介紹,從昨日上午7時開始,法庭門前已經聚集了好幾百人。金雄偉透露,直到開庭後一個小時,前來旁聽的人仍然源源不斷。而通往庭審現場的路上,幾乎每隔100多米,就有一名交警站崗。
“有關方面不得不臨時增加旁聽證。”他說。面對黑壓壓的人羣,有關方面在組織辦理了一批旁聽證後,不得不要求法警將法庭大門關閉。因此,許多從外地趕來的記者也被擋在了門外,只有央視、新華社及少數提前一天從衡陽市有關部門得到臨時採訪證的媒體記者,才被允許進入旁聽,但被告知庭審現場嚴禁攝像和拍照。
金雄偉說,除了媒體記者外,死難消防官兵的親屬、受災居民代表以及部分羣衆也旁聽了庭審。
嫌犯李文革自稱是受害者
在昨日的庭審中,涉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犯罪的衡陽永興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李文革、副董事長李永開,原江東建築工程公司施工員魏東衡,衡陽市建築設計研究院助理工程師朱峯、工程師肖偉,及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犯罪的衡陽永興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經理沈黎明等6名被告人接受了法庭的訊問。
到場目擊庭審的《長沙晚報》記者金雄偉昨晚告訴晨報記者,昔日衡陽的風雲人物李文革的發言令人吃驚。
他說:“我對在大火中犧牲的烈士表示沉重的哀悼,對他們的家屬表示慰問。”說這番話時,李文革臉色平靜,表情幾乎沒有任何變化。但是,隨後李文革認爲自己並不構成犯罪,他辯稱,“作爲一個投資者、開發商,我也是一個受害者……雖然有一些違規項目違規手續,但都得到了補辦。”李文革說,他有大量的財產在該大廈,因此在此次事件中他的損失也很大,而且事故發生後,他本人也受到較大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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