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上午,廣西壯族自治區藤縣人民法院的值庭法警迅速擒住一在宣判過程中突然轉身欲逃跑的被告人,有效地制止了一起逃脫事件的發生。
人民法院報消息,被告人傅柱敬因涉嫌濫伐林木被提起公訴。藤縣法院在經過開庭審理後,於2004年10月25日決定對其進行公開宣判。當日上午9時,法警將被告人傅柱敬從看守所押送到法庭聽候宣判。一到法庭,被告人傅柱敬就大聲叫嚷:“法院算什麼?法院無權判我!我想走就可以走。”
宣判開始後,法官即站在國徽下莊嚴地宣讀判決書,而被告人傅柱敬還是堅持其惡劣的態度,原本他是面對宣判席上的法官聽宣判的,突然他轉過身去,背向法官,說:“我不想聽法院什麼判決,法院無權判我。”法官被迫停止宣讀判決書,向他講明法律的有關規定和法律後果。經過法官耐心地做思想工作,被告人傅柱敬才安靜下來,宣判繼續進行。
但當他聽到法院判決其犯濫伐林木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6800元時,他又再次發起橫來,並拒絕在宣判筆錄上簽名。當有關人員正在辦理相關手續時,他乘人不備,突然轉身向法庭門口跑出去,企圖逃脫。兩名值庭法警迅速將傅柱敬制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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