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一名曾經因招搖撞騙被判刑11年的女子獲釋後不思悔改,故伎重演,冒充警察騙人錢財。日前,天津河東警方將其抓獲並刑拘。
10月19日21時許,公安河東分局和平村派出所民警接到事主江某報案稱,一箇中年婦女冒充警察,以能給江某之子辦進警校爲名,騙走江某現金29000餘元,而且現在還時不時打電話以各種理由向江某要錢。民警詳細詢問案情後,立即展開工作。
10月21日23時許,江某再次打來電話,稱那人已與她見面,現在就在她的飯店裏,民警聞訊,立即趕到該飯店,對江某指認的那個人進行了詢問。在回答問話中,該女子吞吞吐吐,難以自圓其說,民警遂依法將此人傳喚到所裏進行進一步審查。
經初步調查民警得知,此人姓張,系無業人員,曾於1991年因招搖撞騙罪被判刑11年,2001年刑滿釋放後一直無所事事。今年5月的一天,張某和幾個朋友到郭莊子某飯店吃飯,其間,能說會道的她與飯店老闆江某相識,不久就聊得火熱。在得知江某有一子即將初中畢業,想報考警校這一消息後,張某靈機一動,計上心來,她自稱是市公安局刑偵處的民警,能將江某的兒子辦進警校。望子成龍心切的江某聞聽此言,自然是激動萬分,爲了抓住這個難得的機會,江某對張某一再稱謝。詭計多端的張某並沒有及時開價,而是答應先去找人“試試”,讓江等消息,然後就此告別。
其實,張某所言純屬子虛烏有,她根本沒有去找人,而是先花錢到外地買了一套假警式制服,以便順利實施下一步計劃。數天後,張某認爲時機已成熟,就穿上假民警制服,再次來到江某的飯店,說已經找人問過了,事情可以辦,要先交1500元報名費。莊嚴的“警服”、出色的表演使得江某信以爲真,當時就拿出1500元交給她。張某得手後胃口大開,在以後的幾個月裏,她又先後以請客送禮、交服裝費、給人好處等理由多次從江某手中騙取人民幣共計29000餘元,後揮霍一空。數月已過,江某見她只要錢、不辦事,感到其中有詐,於是到公安機關報警。張某在交代時,表示自己原以爲冒充警察行騙,應該沒人“敢”懷疑,沒想到這一次遇見真警察,只得認“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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