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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衛生廳副廳長被潑硫酸案10月26日在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被告人原省衛生廳科教處副處長王鋒以及同案被告人劉春林、張永立一起接受了審訊。
6月14日晚,河北省衛生廳副廳長姚樹坤在回家拿鑰匙開門時,突然從暗處竄出一人,將硫酸溶液潑在他身上,導致大面積燒傷。隨後,公安機關迅速偵破了這起傷害案,姚樹坤的下屬、河北省衛生廳科教處副處長王鋒被抓獲。據調查,王鋒在任期間,因經濟問題受到紀檢和司法部門的調查,因此受到姚樹坤的嚴肅批評,後來又對王鋒的工作進行了調整。王鋒對此耿耿於懷。王鋒開始與同鄉劉春林密謀對姚樹坤進行報復。之後,劉春林又找到高陽縣農民張永立,兩人一起作案。
在庭審中,公訴機關當庭出示了一系列被害人陳述、證人證言、現場勘察筆錄、法醫鑑定等證據,指出潑硫酸行爲已經導致被害人重傷,指控王鋒組織了這起犯罪,是案件的主犯,與劉春林、張永立故意共同傷害他人致人重傷。姚樹坤的兩位代理人則出庭進行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代理人當庭出示姚樹坤耳部、背部受到嚴重燒傷的照片,並指出硫酸已經造成姚樹坤大面積燒傷,右耳廓嚴重變形,耳鼓膜燒穿,基本上失去聽力;後頸部、後枕部、後背及前胸嚴重燒傷,致使頭部無法自由轉動;容貌受損嚴重。經法醫鑑定屬於重傷,傷殘等級爲四級。原告提出醫藥費、殘疾賠償金等共計30萬元的民事賠償請求。
法庭審理結束時宣佈將對民事部分進行調解,刑事部分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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